檢視 林義雄 的原始碼
←
林義雄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黨外 == === 初入政治 === [[File:Paddy field, Yilan 02.jpg|thumb|right|250px|林義雄的政治生涯從[[宜蘭縣]]開始發跡,後來更獲得[[郭雨新]]支持群眾的勢力<ref>{{Cite web |url =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7300000/newsid_7304500/7304530.stm |title = 宜蘭縣 - 兩黨必爭的"民主聖地" |author = 威克 |date = 2008年3月19日 |publisher = [[BBC中文網]] |language = zh-hant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 1950年到1970年代期間,擔任[[臺灣省諮議會|臺灣省議會]]議員的[[郭雨新]]和[[郭國基]]、[[吳三連]]、[[李源棧]]、[[李萬居]]等人在臺灣省議會有「五虎將」之稱,同時也是當時少數能與[[中國國民黨]]抗衡的[[黨外運動]]重要人士。在許多人呼籲已經卸下臺灣省議會議員的郭雨新參與[[1975年立法委員選舉]],在和吳三連先生等人商量之後、獲得許多宜蘭縣民眾推崇的郭雨新決定競選首屆增額[[立法委員]]。之後郭雨新委託黃信介擔任發行人、康寧祥擔任社長、張俊宏擔任總編輯的《台灣政論》雜誌負責競選文宣,並且提出包括「國會全面改選」、「廢除戒嚴令」、「解除報禁」、「總統及台北市長直接民選」、「釋放政治犯」、「確保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真正自由」等政見,而在當時林義雄便獲得聘請擔任郭雨新競選團隊的法律顧問<ref name="陳菊">{{Cite web|url =http://www.twcenter.org.tw/a01/a01_04.htm|title =郭雨新與台灣戰後民主運動|author =[[陳菊]]|date =|publisher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language =zh-hant|accessdate =2014年8月24日|quote =|deadurl =yes|archiveur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1227111803/http://www.twcenter.org.tw/a01/a01_04.htm|archivedate =2011年12月27日}}</ref>。 然而在選舉期間中國國民黨隨即在臺北縣、宜蘭縣和基隆市組成的第一選區不斷設法打擊選情,最後當選者為獲得臺北縣縣長[[邵恩新]]介紹的[[林榮三]]<ref>{{Cite web |url = http://npl.ly.gov.tw/do/www/commissionerInfo?id=1274&expireBack=01&expire=01&act=exp&keyword=&orderBy=name&nameOrder=true&eleDisOrder=false |title = 第1屆 立法委員個人資料 |author = |date = |publisher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language = zh-hant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而在選舉當天除了許多投票站隨即傳出有買票、做票等舞弊行為的報告,而作為郭雨新重要選區的宜蘭縣竟然出現8萬張「廢票」<ref name = "陳菊"/>。這次選舉以及後續一連串事件引起[[宜蘭市]]2萬人上街前往宜蘭縣選舉委員會抗議,甚至差點擴大發展成為暴動。之後落選的郭雨新便聘請有律師專業、同樣認為有明顯賄選情形的林義雄和姚嘉文向對手林榮三提出賄選與當選無效訴訟,這也是臺灣選舉運動史上第一次對選舉不公平提出法律訴訟。儘管自1976年開始持有中國國民黨賄選、造謠證據的林義雄在法庭上積極辯論選舉無效的官司,然而最後法庭結果仍然敗訴<ref name = "陳菊"/>。 不過這也成為林義雄投入政治活動、參與政治反對運動的開始,其中看見執政當局利用司法打壓民主選舉的林義雄便向姚嘉文提議共同著書,藉此描述中國國民黨的選舉作為與這件事情。兩人先是在1976年時合著《虎落平陽?:選戰、官司、郭雨新》一書,記錄當時林榮三如何透過賄選、買票、作票等手段使郭雨新落選,也記錄選舉結束後的選舉官司、訴訟經過與掩飾作票等行為。其中《虎落平陽?:選戰、官司、郭雨新》是臺灣第一次出版有關反對運動的書,不過這本書後來因為嚴厲批判時政而遭到查禁<ref name = "陳菊"/>。1978年時林義雄與姚嘉文再度合著《古坑夜談:雨傘下的選舉》一書,同樣記錄林榮三如何使郭雨新落選,但是此書於同年11月同樣遭到查禁。 === 臺灣省議員 === <!-- 注释出:[[File:林洋港1996.jpg|thumb|left|250px|林義雄擔任臺灣省議會議員期間,曾經和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洋港]]有多次辯論。]] --> 1977年4月不滿政局的郭雨新決定前往美國,同年11月當時36歲、因為書本遭禁而有一定知名度的林義雄決定繼承郭雨新在宜蘭縣的民意基礎,投入臺灣省議會議員競選。不過當時在宜蘭縣長期佈局的游錫堃同樣有參選準備,甚至已經準備好這次選舉的競選文宣。對此黨外運動重要人物[[黃信介]]趕緊前往宜蘭縣出面協調,以避免黨外運動的支持力量因而分散。後來黃信介告訴小林義雄7歲的游錫堃說先讓林義雄參與這次選舉,並且安排他擔任競選團隊的總幹事以促進團結,而游錫堃最後接受黃信介等人的意見僅擔任總幹事一職。在黨外運動人士團結以及許多宜蘭縣民眾對於郭雨新的支持,林義雄在宜蘭縣獲得了73,000多票的第一高票成績、遠遠超過中國國民黨提名的2位候選人而當選第六屆臺灣省議會議員,這次選舉也創下當時黨外運動在宜蘭縣省議會議員的最高票紀錄。 1977年12月20日正式上任後,林義雄便放棄在臺北律師事務所的業務,而前往臺中縣[[霧峰區|霧峰鄉]]成為全職的臺灣省議會議員,並且主張信賴人民和以民為主。在臺灣省議會中林義雄多次犀利質詢政府官員,其中林義雄除了要求當時官派的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洋港]]應以「將人民當主人來服侍」的民主政治態度服務外,同時要求政府應該平等對待[[閩南語]]的使用。另外林義雄和同時期當選的[[張俊宏]]、[[余陳月瑛]]、[[張貴木]]等黨外議員組成「黨外十三人組」,透過聯合質詢的方式逼問臺灣省政府官員並且多次打破言論禁忌。同時林義雄也強調政府應當公開且公平的舉辦選舉活動,並且率先婉謝官員、廠商和民眾贈送的禮物或者提出的會面等<ref name = "民視新聞台"/>。 種種作為很快讓林義雄成為臺灣政壇的著名人士,激勵了許多黨外運動新生代加入成為臺灣省議會助理。同時林義雄也和姚嘉文、張俊宏、許信良和施明德等被視為臺灣中生代黨外運動的主導人物,但這也使得被視為反對派重要人物之一的林義雄受到執政當局特別關注。其中許信良、林義雄、[[蘇洪月嬌]]便曾分別透過各自的親信在桃園縣、宜蘭縣、雲林縣等地,承辦當時猛烈批判《[[聯合報]]》與《[[中國時報]]》的《[[台灣日報]]》業務。1978年舉辦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當時非中國國民黨籍候選人的[[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等人在選舉期間便以林義雄、[[黃信介]]和[[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全國黨外助選團作為共同的選舉後援組織。全國黨外助選團不但舉辦各種座談會和記者招待會,也正式發表共同政見內容。 === 美麗島事件 === {{Main|美麗島事件}} <!-- 注释出:[[File:Kaohsiung Incident.jpg|thumb|right|250px|美麗島事件使得林義雄被判12年有期徒刑。]] --> 不過1978年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中美關係|建交]]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臨時中止國民大會代表和立法委員選舉。1979年1月21日,著名黨外運動人士[[余登發]]和兒子[[余瑞言]]因為涉嫌參與[[吳泰安]]叛亂罪之名義遭到逮捕,隨即引發黨外運動和社會反彈。林義雄、施明德、許信良、張俊宏、陳菊、[[黃順興]]、[[邱連輝]]、[[張春男]]、[[陳婉真]]、[[賀端蕃]]等黨外運動人士很快前往橋頭鄉,並且發動[[橋頭事件|示威抗議]]以聲援余登發父子、而立法委員康寧祥等人也公開表示認為這次起訴與判決不當<ref name = "陳菊"/>。但是余登發仍然在同年4月因為「知匪不報」和「為匪宣傳」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一直到1980年才獲-{准}-保外就醫,而時任桃園縣縣長的許信良則由於參與示威遊行活動而被臺灣省政府停職。1979年9月時,林義雄應[[美國在台協會]]邀請前往美國考察國會制度、消費者保護措施、公害防治情形、[[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以及[[美洲原住民]]生活情形<ref name = "年表"/>。 之後林義雄則成為[[美麗島雜誌社]]五人小組的核心成員,其中林義雄住家上方便是美麗島雜誌社辦公室,而該雜誌社所出版反對政府的《[[美麗島雜誌]]》則獲得社會廣泛歡迎。美麗島雜誌社和黨外民主運動人士後來更進一步決定在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當天,在[[高雄市]]舉辦民主紀念活動。對此中國國民黨高層便通知康寧祥控制局勢,而林義雄則由於被視為較為冷靜的人物也被康寧祥邀請共同南下處理。和康寧祥趕至高雄市的林義雄在現場僅向群眾致意,然而遊行運動很快發展成為與軍警之間的[[美麗島事件|暴力衝突]],當時執政的中國國民黨便利用美麗島事件開始大規模逮捕黨外運動領導人物<ref name = "民視新聞台"/>。 12月13日清晨開始,被視為反對執政黨人士的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施明德、黃信介、姚嘉文、[[陳菊]]、張俊宏、[[蘇秋鎮]]、[[紀萬生]]、[[魏廷朝]]等人很快便遭到逮捕,其中林義雄是和陳菊等人在美麗島雜誌社遭到逮捕。林義雄在拘留期間遭到[[內政部警政署|警方]]暴力對待,不過未實際參與行動的林義雄在面對祕密偵訊由於反對認罪而遭到許多打壓,而他也被告知不能透漏有關刑求等事情。林義雄的家屬也是透過許多管管道才得知被送至[[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景美軍事看守所]],為了隱瞞女兒使得方素敏告訴她們的父親前往當兵<ref>{{Cite web |url = http://www.judylinton.com/judytest.html |title = Judy Huan-Chun Linton's testimony |author = [[林奐均]] |date = |publisher = judylinton.com |language = en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隔年2月20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依照叛亂罪向林義雄、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8位黨外運動人士提出公訴,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上遭到起訴。此時遭到逮捕的林義雄等人因為涉嫌參與叛亂,因此依照《[[臺灣省戒嚴令]]》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不過[[張德銘]]、[[陳繼盛]]等人的協助下被告方開始聘請辯護律師,林義雄也因而獲得[[江鵬堅]]和[[張政雄]]協助其辯護工作<ref>{{Cite web |url =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local/archives/2000/12/16/65714 |title = First chairman of DPP dies of pancreatic cancer |author = Joyce Huang |date = 2000年12月16日 |publisher = 《[[台北時報]]》 |language = en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而在國際與論施壓的情況下,中華民國政府也首次公開有關美麗島事件的軍事審判過程。 === 林宅血案 === {{Main|林宅血案}} [[File:義光教會門口.jpg|thumb|right|250px|於林宅血案發生地成立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義光教會。]] 1980年2月27日,林義雄妻子[[方素敏]]前往[[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軍事情報局看守所]]並且代替[[國際特赦組織]][[大阪市]]辦事處傳達訊息。而隔天軍事法庭召開第一次調查庭,包括方素敏等待審黨外運動人士的家屬紛紛前往看守所探視和旁聽。不過方素敏則對於家中小孩感到不放心,擔任林義雄議員秘書的[[田秋堇]]則搭乘公車先行前往林義雄在臺北市信義住家。發現林義雄9歲的長女[[林奐均]]身中6刀重傷後田秋堇趕緊向外求助,之後[[林濁水]]和[[康文雄]]等黨外運動人士在接到消息趕來幫忙後,在住處地下室分別發現其中身中14刀的林義雄母親林游阿妹,以及各自因為從後背貫穿前胸的1刀喪命的雙胞胎女兒林亮均與林亭均<ref name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Cite web |url = http://www.taiwandc.org/twcom/tc18-int.pdf |title = no. 18 - New Taiwan |author = |date = 1985年2月 |publisher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in Taiwan |language = en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田秋堇後來陪同大量失血的林奐均送往仁愛醫院急救,救治期間[[田朝明]]的妻子[[田孟淑]]一度在醫院必須代簽術前病危通知書,在成功搶救後林奐均成為這起犯罪的唯一倖存者<ref name = "民視新聞台"/>。 這次謀殺事件引起臺灣社會以及國際人士的譁然,甚至由於其日期讓人聯想到[[二二八事件]]或者是[[中國國民黨]]警告黨外運動作為。當時所有政治犯以及異議分子住家事實上都遭到[[內政部警政署]]和情治人員嚴密監控,因此對於兇手能夠在此情況下進入住宅犯案使得不少人認為此案為中國國民黨政府主導的謀殺案,希望藉此動搖各地黨外運動人士的意志<ref name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中華民國政府則表示對於此事並不知悉,案發後辦案單位曾分析研判案件是國際陰謀份子為打擊政府所為,不過到了今日仍尚未破案<ref>{{Cite web |url = http://www.tph.moj.gov.tw/public/Attachment/9101910301925.pdf |title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 |author = |date = |publisher = [[中華民國法務部]] |language = zh-hant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而林宅血案也促使得許多過去不關心政治海內外人士開始關注民主、人權和社會公義等議題,甚至紛紛積極投入後來的黨外民主運動中。 其中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蔣經國]]考慮到國內和國際觀感等問題,在當天便同意讓林義雄交保出獄以料理喪事。之後黨外運動的友人先以健康理由送至[[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之後僅有重要人物[[康寧祥]]敢先向林義雄說明其母親遭人殺害,一直到第二天其他人才敢把2個女兒也遇害的消息告訴林義雄。在林奐均手術成功後、收拾悲傷情緒的林義雄開始為母親和女兒尋找墓地,但是在監視人員阻撓下始終無法尋找理想的墓地。之後警方更在5月1日於[[泰山收費站]]將林義雄拘捕,之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以他未認真辦理喪事、違反《違背限制住居規定》為由送至景美軍事看守所<ref name = "呂苡榕和郭宏治">{{Cite web |url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24/385436/%E3%80%90%E6%96%B0%E6%96%B0%E8%81%9E%E3%80%91%E6%9E%97%E7%BE%A9%E9%9B%84%E7%9A%84%E6%B1%BA%E6%84%8F |title = 【新新聞】林義雄的決意 |author = 呂苡榕和郭宏治 |date = 2014年4月24日 |publisher = 《[[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 |language = zh-hant |accessdate = 2014年8月24日 |quote = }}</ref>。之後林義雄與其他7名遭到逮捕的黨外運動人士繼續接受軍事審判,最終在同年4月被判刑12年有期徒刑。對於人生感到絕望的林義雄在入獄後連續21天沒有飲食,一直到在親友苦勸下才重新進食。林義雄服刑期間,其母親與女兒的遺體一直擺在臺北市立殯儀館而無法安葬<ref name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因為冰櫃租金與林奐均醫藥費而面臨生活困境的林義雄妻子方素敏,原本打算將原本信義路住宅出租或出售,但是一時間無法賣掉房屋。之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向全球基督徒發表聲明號召籌款買下房屋,之後不到1年的時間便募得新臺幣780萬元的足夠資金來買下住處,並於1982年4月11日建立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義光教會<ref name = "年表"/>。
返回到「
林義雄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