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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1997年8月,林忠正被[[年代影視]][[董事長]][[邱復生]]聘為年代影視副董事長同時也兼任[[台灣職棒大聯盟]][[嘉南勇士|嘉南年代勇士]]隊領隊<ref>{{cite news|url=|title=林忠正從政治人轉檯當娛樂人|author=康依倫|date=1997-10-26|accessdate=2013-09-24|publisher=《[[新新聞]]》第555期|page=69-71}}</ref>。後來林忠正擔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因涉嫌[[收賄]]為[[開發金控]]、[[金鼎證券]]、[[宏遠證券]]等公司護航,遭[[羈押]]禁見,向金管會請辭委員獲-{准}-。2006年11月6日,[[中華民國總統府 (臺北)|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布人事令:林忠正已-{准}-辭職,應予免職,自2006年10月30日生效<ref>{{cite web|author=溫貴香|url=http://www.epochtimes.com/b5/6/11/6/n1511815.htm|title=總統府公布林忠正免職|publisher=[[中央通訊社]]|date=2006-11-06|accessdate=2014-08-03}}</ref>。一審宣判,林忠正遭判[[有期徒刑]]16年。2009年8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林忠正受賄改判有期徒刑14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2010年12月30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林忠正上訴,以貪污、洩密等罪判決林忠正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2011年1月26日,林忠正在[[施明德]]、[[林向愷]]、[[姚立明]]及[[楊憲宏]]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我沉默,不代表我認罪」,他得知判決後曾想過要輕生,但他認為必須活著證明自己清白、活著看到司法改革,才打消自殺念頭。2011年2月11日,林忠正入監服刑。 2016年,林忠正擔任[[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顧問<ref>{{cite news|author=林睿康|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123/854899.htm|title=上市櫃公司買媒體 林忠正:恐都違反黨政軍條款|publisher=[[ETtoday新聞雲]]|date=2017-01-23|accessdate=2017-02-15}}</ref>、[[東森媒體集團]]首席顧問,在東森集團位於[[臺北市]][[忠孝西路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的[[崇聖大樓]]15樓有自己的辦公室,東森集團各公司的大小會議都能見到他<ref>{{cite news|url=http://www.wealth.com.tw/article_in.aspx?nid=9022|title=王令麟鐵了心 要買回東森電視|author=黃靖萱|date=2016-10-05|accessdate=2017-02-13|publisher=《[[財訊雙週刊]]》第513期|pag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214003134/http://www.wealth.com.tw/article_in.aspx?nid=9022|archivedate=2017年2月14日|df=}}</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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