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林岱樺 的原始碼
←
林岱樺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擋下管理放生行為法案 === 2016年4月14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林岱樺主導下,暫緩農委會提出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管理[[放生]]行為的第32條與第46條修正案,理由是此修正案「阻止民眾護生」及「爭議性大」。4月15日,林岱樺發布聲明稿回應,她[[茹素]]超過20年,如果此修正案三讀通過,放生行為一律要事前申請,「臨時性、小量個別的放生行為」要受罰,可能限制個人宗教自由<ref>[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492/1632287 有沒有任何「小量個別」的放生行為是可以被同意的?],udn鳴人堂 20160415</ref>。4月19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批評,立法管理商業化放生行為已具高度社會共識,且事關維護[[動物權利]]及保護生態環境,卻被林岱樺阻擋並建議不予續審<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078 【新聞稿】維護生態環境乃全民責任 呼籲立法院謹慎以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 召開國會聽證,廣納各界意見,以利修法周延],苦勞網 20160415</ref>。
返回到「
林岱樺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