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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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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審法案== #'''防營業秘密遭竊用,加重刑責與罰金'''<ref>{{cite news|title=防機密遭竊 藍委提案重罰|url=https://tw.news.yahoo.com/%E9%98%B2%E6%A9%9F%E5%AF%86%E9%81%AD%E7%AB%8A-%E8%97%8D%E5%A7%94%E6%8F%90%E6%A1%88%E9%87%8D%E7%BD%B0-213000774.html|date=2012-07-27|author=薛孟杰|publisher=工商時報}}</ref>營業秘密是台灣產業重要的國際競爭力,配合《營業秘密法》的修訂,為防範營業秘密被竊,導致重要技術外流,提案增訂《刑法》第316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未經合法授權,在大陸地區、港、澳或外國使用我國營業秘密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未遂犯也適用。若行為人不法利益超過該罰金上限,則改以其不法利益2倍到10倍做為罰金上限。草案於2012年5月提出,已經過立法院院會一讀,進入逐條討論階段。 #'''主張廢止遺贈稅法准許夫妻贈與免稅的優惠'''<ref>{{cite news|title=遺產、贈與稅率 半年內檢討|url=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4961398422.html|date=2015-05-28|author=陳美珍|publisher=經濟日報}}</ref>,夫妻聯合財產制廢除,但夫妻間財產贈與不課稅,可投過財產安排,使夫妻其中一方的債權人無法強制進行,或是藉由提前規化遺產而規避遺產稅,嚴重侵蝕國家稅基並傷害債權人權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條文修正草案在2014年5月提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15年5月27日審查多位立委的提案版本,因無共識,財政部長[[張盛和]]承諾於6個月內全面檢討遺贈稅法。 #'''嚴懲違法製造或輸入等含殘留動物用藥之食材'''<ref>{{cite journal|title=《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及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7/12/LCEWA01_080712_00020.pdf|date=2015-05-13|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有鑒於市面上多項時才檢驗後,有違法殘流動物用藥,為避免民眾食用而損害健康,不論是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禁)藥者,或分裝、販賣、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者,都修法加重罰鍰上限。《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及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於2015年5月提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交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查。 #'''避免管委會過度干預,增訂損害賠償'''<ref>{{cite journal|title=《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ccfc8c8cdc5ccc8d2cbcd|date=2013-04-03|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為避免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以保護全體住戶權益之名,過度干預或侵害住戶權益,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對住戶的權利限制應以「合理範圍」為限,若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介入、限制住戶權益範圍,需負損害賠償及行政責任。草案於2013年4月提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內政委員會審查。 #'''公務主管考核涉弊,考績不列甲並調離主管職'''<ref>{{cite journal|title=《公務人員考績法》增訂第6條之1及第6條之2條文草案 |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ccecec8cdc5cec8cad2cec8c7|date=2013-05-01|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公務單位主管掌握基層人員的工作表現考核,若主管徇私舞弊,將衝擊考績制度的公正性,因此增列《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之1條文,主管辦理考績有循私舞弊情事,當年考績不可列甲等,即使辦理已被列甲等,仍予以撤銷並吊離主管職。另外,為督促公務人員以審慎態度蒐集、處理並提報執掌的資訊,以上事項應納入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評比。草案於2013年4月提出,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鼓勵進修,納稅人教育學費納扣除額'''<ref>{{cite journal|title=《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ecfc6c8ccc5cacbccd2cacacf|date=2012-04-25|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許多上班族想加入在職進修,礙於時間和高額學費,常常裹足不前。為鼓勵國人進修、加強第二專長,《所得稅法》第17條中教育費特別扣除額對象以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適用,修法則擴充適用納稅人,並將扣除額從2.5萬元提高至3萬元。草案於2012年4月提出,經立法院一讀後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擴大沒收不法收益範圍 杜絕犯罪誘因'''<ref>{{cite journal|title=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9cecec8cdc5c9ced2c9c9|date=2014-11-19|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現行《刑法》對沒收範圍規定過於狹隘,致使法院無法對犯罪所取得的財產利益及原犯罪所得物的變賣、轉換後取得的其他財產和利益等為沒收宣告,導致國家無法剝奪犯罪者的不法收益。為強化《刑法》剝奪不法收益機能,2014年11月提案修訂的適用時點,擴大「沒收」範圍,並增訂「追繳」或「單獨宣告沒收」惡意第三人相關不法利益之規定。草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增訂追繳或單獨宣告沒收惡意第三人相關不法利益'''<ref>{{cite journal|title=《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9cecec8cdc5c9c8d2c8c9|date=2014-11-19|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配合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檢察官應仔明將與沒收或追徵的財產,並增訂相關審理、救濟程序。草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增訂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納准予易服社會勞動'''<ref>{{cite journal|title=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dcfc8c8cdc5cec8ced2cec8cb|date=2012-10-31|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刑法》第41條在2008年12月30日修正時,增訂「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主要在替代短期自由刑之執行,目的與「易科罰金」制度替代短期刑的精神類似,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警察人員如犯同條項第2款至第3款以外之罪,經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者,如獲「宣告緩刑」或「准予易科罰金」者,不受免職處分。為反應《刑法》修正,草案加入「准予易服社會勞動者」,可納入免職的規定,草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所得稅自動調整機制即時紓解物價上漲壓力'''<ref>{{cite journal|title=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ccfc7c8cdc5c6d2cecd|date=2013-04-10|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物價波動影響人民實質納稅,現行所得稅法中的免稅額及課稅級距自動調整機制未能即時反映國民經濟情況,若101年度物價指數累計上漲達3%,財政部會在101年底公告明(102)年度的所得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等比例調升,但102年度的所得稅實際申報繳納時間是在隔年,無法即時減輕民眾的納稅負擔。為了即時反應民眾因物價上漲所承受的壓力,於2013年4月提出《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 #'''建立績效分享制,鼓勵退撫基金強化經營'''<ref>{{cite journal|title=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url=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ccecac8cdc5cdcacad2cdc9cf|date=2013-05-29|author=李貴敏|publisher=立法院議事處}}</ref>,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經營績效關係到軍公教人員退休權益,為強化經營績效,鼓勵負責投資業務人員提高績效並強化基金財務,除了仿照《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明確界定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成員及負責投資業務人員的義務與賠償責任,另增訂「經營績效獎金」制度,從基金收益中提撥一定比例作為獎金,鼓勵負責人員致力提高基金經營績效,達到一定標準,同時藉著收益分享制度提高人才投入或留任,而此績效獎金應設置專門帳戶管理。草案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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