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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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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代=== 父親過世後,李文忠的媽媽靠替人洗衣服養大李文忠,由於勞累過度,竟在李文忠以第一名考上[[台中一中]],放榜的那一天血壓升到220,差點中風。1980年,發生了[[林宅血案]]。當他聽說[[林義雄]]的夫人[[方素敏]]要參選立委時,立刻登記作她的助選員。從此,李文忠走上了反對運動的路途,他每天在菜場幫她發傳單。在戒嚴時代,敢公開替政治犯家屬助選發傳單,是有危險的事。調查局立刻追查李文忠的來歷,並且通知台大校方。台大的軍訓教官立刻把李文忠的媽媽找來台北,並且告訴她,她的孩子已經跟「亂黨攪在一塊」,即將被學校退學。 ====李文忠事件==== 1981年李文忠就讀[[台灣大學]]外文系三年級時,因成績不及格遭校方予以退學處分。後重新考入[[台大]]政治系,就讀期間加入黨外編聯會,曾任《關懷》、《蓬萊島》、《新潮流》等雜誌編輯、[[許榮淑]]助理等職。1985年5月因要求普選[[台大]]代聯會主席,遭校方予以留校察看處分。1986年因在[[台灣大學]]校園推動普選而被校方退學,此即[[台灣]][[學運]]史上有名的「[[李文忠事件]]」或稱「[[五一一事件]]」。<ref>[http://www.lib.ntu.edu.tw/gallery/pdf/03-05-03_%E6%A0%A1%E5%8F%B2%E7%B4%80%E4%BA%8B.pdf 國立臺灣大學校史紀事]</ref> 當時台大學運的主軸,是爭取將原由各院學生代表聯席會選出的主席,改為全校同學直接投票,也就是「學生會長普選」。台大代聯會開會表決普選提案時,李文忠和同學們,就穿著上面寫著「普選」的T恤,在椰林大道上遊行聲援。 遊行前,校方已經傳出消息,敢出來遊行,一定嚴加懲戒,甚至退學。結果,李文忠以首謀被校方懲戒,兩大過兩小過,加留校察看。 雖然已經到了退學邊緣,李文忠仍然在學校公開鼓吹普選。最後,校方無法再忍耐了,雖然那學期他並未選修[[英文]],但校方仍然以李文忠英文三修不過退學。 李文忠開始在[[傅鐘]]下絕食抗議,宣布絕食的第二天,台大組成九人教授調查小組,以八比一的壓倒性投票反對校方以莫須有罪名將李文忠退學,不過,教授們的決議仍被校方推翻。李文忠並立即接到[[兵單]],發送到[[馬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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