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施明德 的原始碼
←
施明德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促訂「財產來源不明罪」 === 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海外洗錢案的資金及來源,施明德認為若馬政府要肅貪,立法院就應該盡速通過陽光法案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並且大赦企業家,使過去被逼得必須送紅包的企業家,坦承後可除罪化,成為汙點證人,藉此揭發政治上的貪汙情形。<ref>{{Cite web |url= |title=肅貪出招 行賄金主轉汙點證人 |author= 曾薏蘋 |date=2008-08-18|publisher=《中國時報》第A3版:扁家洗錢風暴特別報導|language= zh-tw |accessdate= 2014-02-10}} </ref>
返回到「
施明德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