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戴遐齡 的原始碼
←
戴遐齡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重要政績==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於行政院體委會擔任主任委員任內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並於201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臺灣的體育運動發展另闢財源。 依據該法第8條規定,運動彩券盈餘的90%撥入[[運動發展基金]],專門用於發展體育運動用途。運動發展基金於其任內成立,並累積新臺幣50億4,009萬7,453元。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第8條 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其百分之十撥入公益彩券盈餘,並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管理使用;餘百分之九十,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不得充抵政府預算所編列之體育經費,其使用範圍,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前項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盈餘,應以基金或收支並列方式管理運用。 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作業,得循年度預算程序設置運動發展基金。該基金未成立前,運動彩券發行盈餘應於公庫設立專戶存儲,並依收支並列方式編列年度預算,該基金成立後,該專戶之結餘款應即轉入基金。 任內[[運動發展基金]]收入(運動彩券分配盈餘) *2010年 新臺幣17億7,722萬4,596元 *2011年 新臺幣14億9,432萬9,631元 *2012年 新臺幣17億6,854萬3,226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於行政院體委會擔任主任委員任內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並於2012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臺灣的體育運動發展方針正式從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雙向發展,增加運動產業面向,朝向三角經營。 ;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 *「興建[[國民運動中心]]」 *「改善國民運動設施」針對非都會區,補助興設運動公園、興整建運動場地、維護整修簡易運動場地。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 *「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整建計畫」 位於高雄左營的[[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於1976年成立已30多年,部分場館及設備老舊不符需求與標準,現有空間亦無法容納各項目選手人數使用。 整建計畫分二期進行,第一期工程 綜合集訓館(球類館及技擊館2棟)於2012年8月8日開工,可容納籃球、排球、羽球、保齡球、桌球、手球、體操、武術、拳擊、角力、擊劍、空手道、柔道、跆拳道及舉重等15個運動項目進行訓練,預計於2014年完工。 ;打造運動島 成效:全臺灣[[規律運動]]人口從2008年的24.2%提高到2012年的30.4%,4年成長6.2%,增加約142萬人,逐漸接近歐美國家規律運動人口比例。 打造運動島計畫為不同特質(年齡、性別、興趣、健康狀況、城鄉及社經背景)國民提供多元化、生活化、專屬化的運動指導與服務。 ;2009臺北聽障奧運會及2009高雄世界運動會 任內舉辦2009[[臺北聽奧]]及[[高雄世運]],獲得當時國際世運會主席佛洛里希(Ron Froehlich)誇讚,這是有史以來最成功世運會。 國際聽障體育總會會長丹娜達.安蒙斯(Donalda Ammons)也認為,2009臺北聽障奧運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次,未來主辦城市將很難超越。
返回到「
戴遐齡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