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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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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泉案 === 發生於1996年,商人陳進財與雲林縣斗六市[[英泉食品]]總經理葉俊麟因經營起紛爭,陳進財經由友人、前北檢觀護人蔡式輝介紹,請張安樂旗下的討債公司出面向葉俊麟討債,金額總共3億469萬元。 1996年3月至4月間,竹聯幫份子至英泉公司工地,以鐵棒、鋁棒打破警衛室玻璃,對英泉公司進行恐嚇。事情傳到雲林王張榮味耳裡,引發時任雲林縣議會議長的[[張榮味]]當時對張安樂相當不諒解,後張安樂透過管道並且親身當面向張榮味解釋之後才獲得原諒,後張安樂與英泉食品總經理葉俊麟,在嘉義嘉南飯店會面,協調債務。 在檢方介入偵辦之後,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明光於2000年6月偵結此案。竹聯幫地堂堂主[[李宗奎]]、青堂堂主[[高世川]]、捍衛隊隊長[[彭建華]]、前北檢觀護人蔡式輝四人,均獲北檢不起訴處份。商人陳進財則依偽造文書、暴力恐嚇等罪起訴,但經法院審理,判決無罪。 張安樂在檢方偵辦期間,於1996年8月後離開台灣至中國大陸居留。檢方以暴力恐嚇、組織犯罪等罪嫌,發布通緝令,時限為25年。 张安乐在2013年6月自行返台归案,2014年8月台北地检署历经1年多调查,认为,他涉及的英泉暴力讨债案,已经超过追诉权时效,此外,荣福案罪证不足,且于民国57年宣布离开竹联帮,并于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公布前即出境,不适用该条例,最终决定不起诉张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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