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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周清月記者被中止採訪事件==== 1981年7月3日,發生「[[陳文成命案]]」。原是[[臺北縣]]人的[[陳文成]]在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統計系擔任助理教授,關心臺灣政治發展,遭警備總部約談後,隔日陳屍臺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由於陳文成擁有美國籍,此事件引起美國政府重視。當時卡內基美隆大學統計系的同事狄格魯(Morris DeGroot)教授及曾經擔任過驗屍官的病理學家韋契特(Cyril Wecht),前來臺灣瞭解陳文成命案。[[美聯社]]記者周清月報導韋契特對陳文成遺體調查中,以「驗屍」(autopsy)一詞描述而非中國國民黨官方施壓要求使用的「審視」(view),由於宋楚瑜基於維護中华民国尊嚴,指其為「損害我國國家主權和法律尊嚴」, 新聞局要求美聯社與周清月更正但美聯社未服從,宋楚瑜便於9月26日中止(suspend)周清月採訪證長達一年時間。 宋楚瑜說,陳文成命案的關鍵點之一,是死後從樓上丟下來或從樓上摔下來致死,雖然看完屍體之後,並無不同見解,但此事件發生地是臺灣,輿論堅持「主權說」的一方認為中华民国政府擁有法律上的調查權,外國人士不能越俎代庖,代替政府行使任何調查行為,倘若如周清月報導兩位美籍教授有動刀驗屍,那就違背了臺灣法律,是違反驗屍相關條例的行為。 在清華大學校長沈君山及一名方姓法醫陪同下,晉見行政院院長孫運璿時,宋楚瑜親自向兩位美籍教授當面求證,他們都說對陳文成遺體「沒有驗屍動過刀」,還直接親口告訴宋楚瑜說是美聯社記者刻意套話,「她將她的話套在我們嘴巴裡。」(She put her words into our mouth.)後來,沈君山曾寫了一封長信向宋楚瑜致歉,宋楚瑜才知道被刻意隱瞞了。他的解釋是法律用語與新聞用語確應有別,這兩位美國教授也沒身分去「執法」,因為根據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外國人沒有權力「解剖」屍體,更遑論「驗屍」。此事是關維護司法管轄權,是極其嚴肅的問題。(本段言論及之後兩段,因取自《如瑜得水》一書,ISBN 9789862723838,為宋楚瑜觀點之立論) 美聯社事件尚未落幕,1982年3月19日至6月28日,宋楚瑜以艾森豪獎金得主身分赴美作為期3個多月的參觀訪問。1982年4月15日中午,宋楚瑜、陳萬水與合眾國際社(UPI)總裁Beaton及副總裁Karf見面後,隨即下午拜會美聯社總部,美聯社是周清月事件的事主,行前宋楚瑜當然就相關情形的細節讓陳萬水瞭解清楚。宋楚瑜說,美聯社總社如臨大敵,也表示非常歡迎的態度。社長Keith Fuller藉此機會,召集了高層幹部給了熱切接待,雙方在行禮如儀後,Fuller伸手攬在宋楚瑜的肩膀上,親切的附耳要求「私下聊聊」(private talk),宋楚瑜心中明白一定是關於周清月的事。 接著兩人關門坐下來談事,Fuller打開天窗說亮話,說他曾經來臺訪問,而且已經答應周清月調整採訪駐在地,但希望臺灣幫忙,先恢復她的採訪權,否則她就不是美聯社的「完整記者」,他也不好處理調差事情,宋楚瑜也說明當時政府處理的原由與立場,並應允Fuller的請求。 那天談事順利,Fuller臨時興起,堅持請吃晚餐,就他與宋楚瑜夫婦三人,地點挑在紐約很有名的私人俱樂部Twenty-one club。三人變成好朋友,Fuller指著餐桌說:「我每次來吃飯,都要坐這個位置。」後來雙方就照君子協定走,新聞局恢復周清月採訪權,美聯社隨後立即將周清月調駐印度,後來不知為何,周清月調印度不久,就辭職不幹了。但是,日後美聯社只要有記者來臺訪問,都要指名拜訪宋楚瑜,稱他是「man of principle」(很有原則的人)。<ref>《如瑜得水》第9章,221-223頁</ref><ref>周清月,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9-09/64416 別睡了,快醒來,宋要選總統了!], [[新頭殼]], 2015.09.09</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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