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吳育昇 的原始碼
←
吳育昇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立院相關法案== ===通姦除罪化=== 吳育昇是在100年4月8日時,和時任內政部次長的簡太郎召開記者會,談到內政部要讓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性交易特定區域,必須先修正刑法讓通姦除罪化,否則結婚的民眾若到專區消費,性工作者可能因此被控通姦罪。婦女新知基金會多年來一直都在呼籲讓婚姻回歸民法。該基金會指出,該罪成立的目的,原本是為了懲戒性出軌女人,直到民國24年修法後,才被部分婦女團體當成杜絕丈夫外遇、維護大老婆權益的守護神。由於吳過去有過[[婚外情]]的「薇閣事件」,引發網友批評為自肥條款。<ref>{{cite news|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14/174983.htm#ixzz3wYUpYTzP |title=通姦除罪化 吳育昇曾遭酸自肥條款|publisher=ETtoday 新聞雲|date=2013-03-14}}</ref> ===提案修正拾金不昧條款=== 2012年4月20日,吳育昇提案修正民法805-1,主張拾得人不得向中低收入戶等特殊境遇者請求報酬,藉此保障弱勢民眾的生活<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10/34218943/ |title=拾金謝酬 3成降為1成 初審通過 不得對弱勢者討賞金|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2-05-10}}</ref>。民法805-1完整條文<ref>[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805-1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 805-1 條]</ref>。吳育昇有鑑於社會上屢屢傳出有拾得人循民法第805條主張報酬請求權及留置權,若遺失物為特殊境遇家庭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或災害救助者所有,往往導致該類有受領權之人生活上之困擾,嚴重者恐造成生活無依,影響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者生計,形同法律欺負弱勢,爰擬具修訂「民法第805-1條」,有受領權之人為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者,拾得人不得主張報酬請求權<ref>[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7cfcecfc7c8cdc5cdcfced2cdcfcb 吳育昇民法805-1版本]</ref>。 ===主張[[核一廠]]如期除役=== 2014年12月16日,吳育昇表示,核電安全一直是他與民眾最關切議題,總統[[馬英九]]也曾公開宣布核一不再延役。核一廠與日本福島核災機型相同,民眾對福島核災印象深刻,十分擔憂,[[核一廠]]將超過運轉執照年限,要求現行核電廠中機組最老的[[核一廠]]如期除役<ref>{{cite news|url=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2160314-1.aspx |title=立院臨提 核一廠107年除役|publisher=中央社|date=2014-12-16}}</ref>。 2015年3月6日,吳育昇認為,核一還是要往除役方向走,並且進一步追問行政院長[[毛治國]],過去每任閣揆,都說現在還未到決策時間點,到底何時會決定?[[毛治國]]則強調,從技術上考量,最晚明年要做出決定,但仍希望可以先評估節電政策及缺電狀況<ref>{{cite news|url=http://www.storm.mg/article/43228 |title=核一何時除役 毛揆:最晚明年決定|publisher=風傳媒|date=2015-03-06}}</ref>。 2015年10月6日,吳育昇認為台灣有能力,核電能除役。當日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表示,核一廠1號機應在2018年底、2號機應在2019年底如期除役,這不是反核,而是證明我國有能力可以處理老舊機組核電廠,不只是政治信賴的問題,也能取得反核人士的信賴。<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6/705692/|title=毛治國:明年隨時都有限電危機|publisher=蘋果即時|date=2015-10-06}}</ref>。 ===養老救命金設專戶=== 吳育昇推動將勞工退休金、國民年金費用立法規定開立專戶,如果有勞工欠錢、戶頭被查封,常年工作累積的「生活救命用」帳戶也不會有影響,吳育昇表示,這個規定從去年初實施以來,目前申請專戶有6855人,只要國民年金有專戶,就不會被扣押,勞工保險適用的也有7411位,共近一萬多人受惠<ref>{{cite news|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23/470053.htm |title=專訪/養老救命金設專戶 吳育昇:使低層聲音被聽見|publisher=ETtoday東森新聞雲|date=2015-02-23}}</ref>。為了保障民眾老本不受債務影響,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國民年金法》部分修正條文,請領勞保、國民年金可設專戶,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讓與等標的,讓民眾不須擔心每月一入帳,就被債權人或法院強制執行<ref>{{cite news|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4/309837.htm |title=保住救命錢! 立院三讀年金專戶不得扣押|publisher=ETtoday新聞雲|date=2013-12-24}}</ref>。 ===要求政府應針對新品販售的老舊輪胎訂出保存期限=== 2015年9月20日,有民眾向國民黨立委吳育昇陳情,指稱從連鎖輪胎店買到的全新輪胎,竟然是9年前生產的輪胎,經向經濟部標檢局詢問,才知國內並沒有訂出輪胎使用年限標準。吳育昇說,國際上各大車廠或輪胎廠新胎的有效使用年限都在6到10年,超過年限的輪胎可能失去原本安全係數,呼籲主管機關應制定保存期限標準,不該再讓民眾買到或使用「老叩叩輪胎」<ref>{{cite news|url=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1198760-%E6%8F%9B%E8%BC%AA%E8%83%8E%E2%80%A6%E7%AB%9F9%E5%B9%B4%E5%89%8D%E7%9A%84|title=換輪胎…竟9年前的|publisher=聯合晚報|date=2015-09-20|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1224160333/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1198760-%E6%8F%9B%E8%BC%AA%E8%83%8E%E2%80%A6%E7%AB%9F9%E5%B9%B4%E5%89%8D%E7%9A%84|archivedate=2015-12-24}}</ref>。 2015年9月22日,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今天下午在立法院臨時提案,要求管制市售庫存新輪胎保存期限,也要管制民眾使用中輪胎的使用年限,年限一到,就算胎紋符合標準也必須汱換。此案獲通過將請行政院研處。吳育昇表示,有鑒於老舊輪胎因為出廠時間過久造成輪胎本體結構發生變質劣化,失去原先的安全係數,肇生多次車禍;今年7月中旬車輛翻落國道造成6死車禍,疑似就與老舊輪胎有關。」<ref>{{cite news|url=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52561|title=立委提案︰要求管制輪胎使用年限|publisher=自由時報|date=2015-09-22}}</ref>。 2015年10月6日,立委吳育昇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表示,他接到選民的陳情,去買了一個全新的輪胎,才發現已經庫存9年,但因橡膠老舊,開在路上非常危險,恐釀成重大事故。吳育昇說,因為國內針對新輪胎庫存多久以後不能販售,沒有明確的規範,他認為輪胎應該跟食品一樣訂出使用期限,建議經濟部訂出標準。[[鄧振中]]表示,現在的確沒有規定,近期會找大家來商量,訂一個時限的規定。吳育昇進一步追問,能不能在今年底前訂出規定,並在明年上路?鄧振中說,年底前會把它訂出來。<ref>{{cite news|url=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cna/20151006/index-14440981309814118001.html|title=鄧振中:年底前訂新胎庫存期限|publisher=中央社|date=2015-10-06}}</ref>。 ===機場捷運票價=== 2015年4月21日,吳育昇認為桃園機場捷運(以下稱機場捷運)預計民國104年底通車,除了提供出入國航空旅客便捷交通外,更是提供新北市林口、泰山、新莊、五股與桃園市等沿線居民往返台北通勤上班所需。因此,大眾運輸系統不能僅以商業盈虧考量,在機場捷運票價訂定上,更需要考量沿線居民感受與其他捷運系統票價之公平性。機場捷運林口站(A9)至台北車站(A1) 距離約為22公里,外傳推估定價可能為100元,將影響居民搭乘意願。反觀,高雄捷運南岡山站(R24)至高雄國際機場站(R4),距離長達26公里,單程定價僅需60元。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研議機場捷運票價時,應以高雄捷運票價為範本,方能增加沿線新北市林口、泰山、新莊、五股與桃園市民眾搭乘機場捷運通勤之意願<ref>[http://www.facebook.com/NewTaipeiNew/posts/703328303110423?comment_id=703721186404468&offset=0&total_comments=10&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R0%22%7D#!/NewTaipeiNew/posts/703328303110423?comment_id=703721186404468&offset=0&total_comments=10&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R0%22%7D 蔡淑君議員服務處臉書]</ref><ref>[http://www.facebook.com/yeswuasheng/photos/pb.145943428788223.-2207520000.1433144629./805980372784522/?type=3&theater 吳育昇臉書]</ref>。 ===爭取國定假日不被A掉=== 2014年2月25日,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時指出,2015年有6個國定假日遇到週休二日,假期形同「被吃掉」,政府應改變思維,不要只從企業生產成本思考放假問題。吳育昇指出,2015年二二八、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雙十節等6個國定假日,剛好落在週六、週日,假日等於「被吃掉」,應該調整休假制度,在週五、週一補休,形成連續假期<ref>{{cite news|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25/328648.htm |title=放假制度3版本 江宜樺:創造人民小確幸|publisher=ETtoday 新聞雲|date=2014-02-25}}</ref>。將補假規則法制化,減少對企業營運之衝擊,也能讓民眾及早規劃假日。國定假日遇週日,於次週一補假。放假日遇周六,則於前一日周五補假,國家不應該要佔人民便宜,還給人民公平的假期;更有助於全民創造力;增進快樂的社會情緒。勞動部討論勞工補假規定,決議勞工休息日若遇到國定假日,將一律補休,全國694萬受僱勞工都可受惠<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12/35761709/ |title=694萬勞工 適用多放6天假|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4-04-12}}</ref>。 ===對蕭美琴所提《同性婚姻法》表達異議=== 2006年10月20日,由[[王世勛]]([[民主進步黨]])、[[賴士葆]]([[中國國民黨]])於立法院院會提案,並與[[雷倩]]、[[賴士葆]]、[[謝國樑]]、[[蔡啟芳]]、[[廖本煙]]、吳育昇等共23位藍、綠立委連署<ref>[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54201;0005;0005 王委員世勛、賴委員士葆等23人提案表達異議]</ref>,對當時[[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等人提出的《同性婚姻法》草案表達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該法案共八個條文,含標點符號總字數251個字<ref>[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02/pdf/06/04/04/LCEWA01_060404_00019.pdf 蕭美琴同性婚姻法草案]</ref>。 ===死刑依法執行議題=== 2010年2月22日,吳育升在[[立法院]]總質詢時,針對死刑依法執行議題,質詢[[行政院長]][[吳敦義]]及[[法務部|法務部長]][[王清峰]]。吳育昇說,四年來共有44名[[死刑犯]]並未依法執行,他要求吳揆,應就44名死刑定讞犯是否執行槍決問題明確下達指示<ref>{{cite news|url=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1&nid=27030 |title=4年死刑零執行 吳育昇轟王清峰怠權|publisher=中時電子報報|date=2010-02-23|}}</ref>。 2012年12月22日,吳育昇表示,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的槍決,是「適當、符合民意、符合國家法律,也符合所有的規範」,他強調,目前國家仍然有死刑,在實務上法官認為重大犯罪,認為罪無可逭,也依法判處死刑、經過三審定讞或非常上訴,「昨天依法執行6位槍決,這是完全合法的!」他不反對社會繼續討論廢除死刑的議題,但是在沒有完成討論、修法廢除死刑之前,我們國家就是有死刑的國家,「80%的民意是支持死刑繼續存在我們國家的,民主政治本來就是民意政治、法治政治,所以符合民意、符合法律,做出國家應該做的行為,這樣才真正保障好人的權益,懲罰壞人」<ref>{{cite news|url=http://www.nownews.com/n/2012/12/22/350576 |title=6死刑犯伏法 吳育昇:保障好人權益、懲罰壞人!|publisher=NOWnews今日新聞|date=2012-12-22}}</ref>。 2014年3月2日,吳育昇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再度要求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吳育昇質詢時引用數據,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3年多任期內,槍決21人,死刑犯卻又增加30人。吳育昇今天接受《蘋果》訪問時說,引用數據只是要提醒行政院長[[江宜樺]],治安問題不要看報告,要了解這些人被判死刑的原因<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02/353398/ |title=吳育昇:如曾勇夫不槍決 死刑犯可能更多|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4-03-02}}</ref>。 2015年6月2日,吳育昇指出,《刑事訴訟法》第461條規定,死刑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核准,三日內執行,確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理由者,可再加審核;而目前遭判死刑的48人中,僅13人符合免於執行要點,但法務部卻鑽漏洞不執行,他痛批,死刑不執行,人心難平,因此他將提案修法,在《刑訴法》461條中增列「非顯有理由者不得為之」,防堵不執行死刑的漏洞<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2/621139/ |title=吳育昇將提案修法 確保3日內執行死刑|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5-06-02}}</ref>。 ===推動環境教育法=== 2010年5月18日,吳育昇認為,「環境教育法」是一個無分藍綠、超越黨派符合世界潮流的好法案、好議題。台灣近年面臨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生態環境的破壞、能源與糧食嚴重短缺的威脅,歷經無數次嚴重的環境災害,民眾應該更尊重、了解自然,為解決這些棘手的環境問題,除尋求科技解決外,治本之道有賴長期深入推動環境教育,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的行為。唯有透過普遍與深入的環境教育,提升國人認知,才能面對環境問題。他強調,「立法院不只是會打架、不只是會搞意識型態對立」,希望外界都能支持立法院多通過這類攸關民生、環境的法案,「少一點口水、少一點政治」,國家會更進步、社會會更安定、環境會更安康<ref>[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_news/newsView.action?id=75044&lgno=00014&stage=7 環境教育法三讀通過,透過多元教育深化環保意識]</ref>。
返回到「
吳育昇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