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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事件== 2009年11月13日,吳育昇說,他與女方認識多年,是很久不見的朋友,女方[[孫仲瑜]]40多歲,目前未婚,背景單純,兩人久未謀面才相約吃飯,餐後確實去過薇閣(Wego),「過程就是大家所想的那樣。」他說,他在這種人性的判斷、選擇上「一時迷失,犯了錯」,當然要面對所有後果,無論是形象、家庭的負面衝擊,「我都願一肩承擔」<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1113/32088296/ |title=直擊 立委吳育昇 帶香奈兒美女上薇閣 「一時迷失犯錯 會向太太抱歉」|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09-11-13}}</ref>,之後,不管是其反對者或是民進黨立委,都時常以此事做文章或是嘲諷吳育昇。 2009年11月17日,針對休旅車一事,吳育昇辦公室主任提出車輛租約及帳單發票,證實這輛車的租約是吳育昇本人親自簽名、蓋章,租期從2008年6月5日至2011年6月4日,這是單純的租賃契約,沒有什麼附加條款,三年租期一到就還車,每個月的發票,付款人也是吳育昇。<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1117/32096800/ |title=網友爆料 孫仲瑜「悶就飛峇里」|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09-11-17}}</ref> 2009年11月18日,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婚外情閉關自省5天,妻子傳簡訊希望他勇敢,不要管別人的想法,只要管妻子的想法,化解了婚姻危機。感性的告白是否同獲選民原諒,考驗吳育昇的危機處理<ref name="吳育昇獲牽手原諒 政治路考驗仍在">{{cite news|url=http://www.epochtimes.com/b5/9/11/18/n2726690.htm |title=吳育昇獲牽手原諒 政治路考驗仍在|publisher=大紀元|date=2009-11-18}}</ref>。談到家庭,吳育昇說牽手還是「非常、非常、非常地」生氣。經過這幾天的懇談懺悔後,兩人沒有分居與離婚的問題,太太願意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但「只有一次」。 吳育昇說,未來將全心全意修補家庭關係以及與太太間的感情。他知道這件事對太太傷害至深且鉅,「會讓她痛苦一生」。「我只能用未來的生命陪伴她,跟她一起共度未來的人生路」<ref name="吳育昇獲牽手原諒 政治路考驗仍在"/>。至於事件女主角孫仲瑜儘管強調不需要對別人交代,只需家人諒解,卻對吳育昇表示不諒解,「這個男的就消失了,從此消失了!」,而吳育昇則是在被媒體問及孫仲瑜時,原本嚴肅談論新北市選情,突然頭也不回地快走離開,也不願意回答任何有關提問<ref>[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00303/760762/ 孫仲瑜怨「這男的從此消失」 吳育昇不只語塞、拔腿就跑],[[NOWnews 今日新聞]],2010-03-03</ref>。 2011年1月11日,[[作家]][[馮光遠]]前一年在《[[壹週刊 (台灣)|壹週刊]]》專欄中,嘲諷外遇並積極推動槍決死囚的立委吳育昇<ref name="諷吳育昇外遇馮光遠起訴">{{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111/33103082/ |title=諷吳育昇外遇馮光遠起訴|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1-01-11}}</ref>。經吳育昇提告,檢方認為即便他曾外遇,馮、邱兩人也無法證明亂插陰莖、摳私處等言論為真,過於尖酸刻薄的用詞更超過《刑法》中得以免責的合理評論,加上腥羶情色、充滿性暗示的插圖,認定兩人涉嫌誹謗<ref name="諷吳育昇外遇馮光遠起訴"/>。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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