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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八受難家屬 === [[吳鴻麟]]的[[孿生]]二哥[[吳鴻麒]],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的清鄉時被殺害,棄屍在南港橋下。由於[[吳鴻麒]]時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傳聞他因判案得罪權勢,故遭殺害。<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24/today-o10.htm 提醒吳伯雄]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1121192201/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24/today-o10.htm |date=2007-11-21 }}自由時報2007年</ref> <ref>臺灣著名文學家[[吳濁流]]作品《[[無花果]]》中,曾提到:「...法官[[吳鴻麒]],據云:有個軍人之妻進了日人經營的醫院,因生產時的開刀[[手術]]而死,打起了官司,吳推事刊決[[醫師]]無罪,因而遭怨被報復。」 </ref>當時恐怖氣氛下,人人自危,高官至親竟都不敢挺身出面,[[吳鴻麒]]之妻[[楊毛治]]於找到屍體的次日,才在母舅的幫忙下,將[[吳鴻麒]]的遺體運回。 <ref><二二八女姓家屬的堅忍典範--楊毛治>,載於鄭至慧等箸,國家文化總會與草根出版社共同出版,女性屐痕II--台灣女性文化地標,2008年8月,頁103</ref>其後,吳家大哥[[吳鴻森]]請[[楊毛治]]母子回[[中壢區|中壢]]居住,並請人作法事。 <ref>[http://blog.udn.com/UDN316/3084275 中壢市新國民醫院院長吳運東]轉載聯合報2009年6月28日桃竹苗版</ref> 日後從政時,每逢[[二二八事件]]紀念或立法、立碑時,因而也備受社會關注,身為代表政府與受難家屬的身份下,他在公開場合多次的立場均是:「要大家記取教訓,絕不讓類似的悲劇發生;忘記仇恨,用同胞的大愛,弭平不幸的大働,也不能讓與事件毫不相關的無辜者,背負原罪。」並表示:「不能讓別具用心的政客,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而挑撥族群矛盾,消費二二八!」<ref>感恩的心‧吳伯雄七十留影 P.9~10</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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