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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革 == [[近代中國]]警察始於[[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裁汰[[綠營]],改練「巡警營」。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09月,正式創設「[[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為「民政部警政司」,主管全國警察事宜。光緒三十三年,又於各省增設「巡警道」,負責各省的警政<ref>[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45740&ctNode=12571 沿革],內政部警政署治安全球資訊網</ref>。 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後,民政部警政司改為「'''內務部警政司'''」統轄全國警察事務。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市 (中華民國)|南京]],改內務部為[[中華民國內政部|內政部]],仍設「'''內政部警政司'''」。[[中國抗日戰爭|抗戰]]勝利後,1946年8月15日將內政部原有之警政司擴充,改組為「'''內政部警察總署'''」。至1949年4月,[[中華民國政府|中央政府]]南遷[[廣州市 (中華民國)|廣州]],厲行機構緊縮,又將警察總署縮編為「'''''內政部警政司'''''」,爾後隨中央政府各機關遷往[[臺北市|臺北]];至1972年7月15日始復編為「'''內政部警政署'''」,並與[[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合署辦公]]<ref>[http://subtpg.tpg.gov.tw/web-life/taiwan/9608/9608-05.htm 臺灣省政府組織沿革]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6034915/http://subtpg.tpg.gov.tw/web-life/taiwan/9608/9608-05.htm |date=2016-03-06 }}</ref>,至1995年3月署處分隸。1999年7月1日實施[[精省]],警政署接收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升格的「[[臺灣省政府警政廳]]」之人員與業務。 1995年3月1日[[內政部消防署]]成立,至此警察機關、消防機關分立。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納併原由警察機關執行之海洋巡防及海岸安全檢查等業務。2007年1月2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將移民業務移撥分出警察機關。2013年8月21日,制定《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新組織架構於2014年1月實施。 警政署署址原為[[臺灣日治時期]]的[[樺山小學校]]所在地,1945年校舍建築轉為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接收使用,1972年警政署也開始在此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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