仉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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仉桂美,出生於高雄市臺灣政治學行政學學者,現為中華民國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

高雄女中畢業後,準備入大學就讀時,有關政治、法律科系為其入學首選。經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畢業,進入台大政治學研究所後,碩士論文以「監察院在憲政體系中的防腐功能」為題。之後博士論文亦持續著眼於府際間之行政監督,題為「我國各級政府間行政監督之研究」,該文分別從組織、人事、財政等層面論述探討[1]

學歷

1980年畢業於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學士

1984年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1994年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

學術領域

其研究領域涉略廣泛,包含行政法、地方政府與自治、府際關係行政學、組織理論與行為、人力資源管理人事行政、考銓制度,以及憲法

出版的著作包含,

  1. 《監察院在憲政體系中的防腐功能》,民國77年。
  2. 《我國各級政府間行政監督之研究》,民國83年。
  3. 與薄慶玖教授合著的《婦女、選舉與政府體制》,民國85。
  4. 「精省後縣市政府組織功能之研究」一文,收錄於翁興利主編的《地方政府與政治—精省後之財政自主與地方分權》,民國88年。
  5. 《地方政府與文官體系》,民國94年。
  6. 「由區域發展與國土資源之有效使用論我國地方政府之區劃與層級」一文,收錄於《地方自治論述專輯—第三輯》,民國96年。
  7. 「全球化發展趨勢下國家考試因應對策」,國家菁英季刊,卷7,期1(民國100年3月)。
  8. 「直轄市都會區之跨域治理」,刊「憲政法治之理論與實踐」朱武獻教授六秩晉五祝壽論文集(台北:一品文化出版社,民國104年12月)。
  9. 「行政中立與公務員懲戒」,刊於《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六輯》(台北:司法院印行,民國105年12月)。

生平經歷

自1994年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畢業後,進入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擔任專任副教授,其後,曾代表新黨於1995年、1996年連續兩年參選台南縣立委國大。1995年首度參選台南縣立委,當時拿下2萬3000多票,1996年參選同區域國大代表,增加到2萬7000多票。

1996年底因其專業歸屬成為新成立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第一屆專任委員,後1999年又續任第二屆專任委員。

2002年回學校教書,於開南管理學院公共事務管理學系擔任副教授,同時兼任開南管理學院圖書館館長 (民91-民92)、開南管理學院學務長(民92-民94)、以及開南大學人事室主任(民95-民97、民99-民103)、開南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民97-民99)。
為使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復為政府性平資料庫之專家學者、考試院文官制度季刊之編輯委員、考試院國考典試委員等。
其重要的經歷,除上述,尚曾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兼任委員(民94-民97)、國家考試高普特考典試委員(民95-民103)、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民97-民103)、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民97-民103)、台北縣政府縣政顧問(民99)、行政院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委員 (民99-民10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法規委員會委員(民101-民103)、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民101-民102)、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民102-民103)。[2][3]

於2014年獲得監察委員的提名,她認為監察與行政權間不一定完全對立;做好監察權,政府仍大有可為。[4]同年7月獲得立法院投票通過,當選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

擔任監委時期

  • 監察委員仉桂美、江明蒼於2018年1月4日提案彈劾新竹縣北埔鄉長姜良明並通過,認為他處理外坪村和水磜村的村長事務補助費方式,和另外7個村都不同,形成差別待遇。監委指出,內政部106年7月廢止村長事務補助費中提列一定比例為村辦公費,改為從次月的事務補助費中覈實扣抵,但姜良明從106年8月開始,要求外坪村和水磜村以全數檢據核銷方式核撥村長事務補助費。監委認為,這和內政部、主計總處及新竹縣政府相關函示意旨不符,無正當理由且有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監委認為,姜良明長期置法令於不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依法提出彈劾。[5]
  • 監察委員仉桂美於2017年12月6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一案,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斥資新台幣15億打造的水族館,101年5月立約,本應於今年5月完工開館,但合約到期,才發現進度嚴重落後,實際進度僅達24.96%,落後5.04%。仉桂美共提出9項調查意見,其中第一到第七項都是針對土銀。監委指出土銀身為海科館OT與BOT案達新台幣9.5億元的聯貸合約統籌主辦銀行和管理銀行,在慶陽歷次申請動用資金審查過程,均未會同海科館查核實際工程進度,僅憑慶陽的進度說明書和相關發票即撥款,超撥高達1億5000多萬元,查核機制形同具文。其次,根據聯貸合約規定,以慶陽出4成,土銀6成比例出資興建水族館,但因為慶陽浮報進度,導致土銀超撥高達1.5億元,變相讓慶陽公司不用出錢就能實際興建。再者,調查發現慶富申請資金,土銀皆未查證所附發票明細是否真實即撥款,且申請與撥款的日期非常接近,好像「申請之後沒審查就馬上撥款」,調閱發票更發現,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請所附憑證,是一模一樣的日期跟金額,等於用同一張憑據申請兩次資金。綜上,監察院通過糾正委託慶陽營運及新建海生館的海科館及土銀。[6]
  • 桃園國際機場2016年6月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事件,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旅客超過3萬人,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於2016年12月13日通過糾正交通部及其所屬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和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監察院糾正案指出,交通部自68年桃園國際機場啟用管理,於30年後的98年辦理「國家門戶-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工程內容以航廈兩側帷幕擴建(外觀)與入出境大廳整建為主,未包含大樓內部所有排水管線,且歷年增建各式停機坪、維修機坪,水泥舖面面積增加高達65.7公頃,惟排水幹線仍僅為68年完成,顯有重視擴建運量設施,而輕忽基礎建設的同步更新,導致近3年來航廈漏水、淹水或水管破裂情事一再出現,使國家門面的國際機場屢屢登上新聞版面,核有違失。[7]
  • 於2016年8月11日,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提「台北市大巨蛋案」調查報告。該報告指出,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政府對大巨蛋的停工處分其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之處」,遠雄巨蛋公司身為起造人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但市政府仍應考量該停工處分之執行規模、範圍與時間久暫,以避免違反比例原則[8]
  • 於2016年7月14日,監委仉桂美,因第一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投入新台幣236億餘元經費,但量化成效未能跟目標相對應,且國內溫室氣體排放量於計畫執行期間未減反增,提案糾正行政院[9]
  • 2016年3月2日,監委仉桂美、陳慶財與江明蒼提案糾正經濟部,由於中央政府財政困難,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經費挹注未如預期,連年已發生短絀,但經濟部未加強該基金補助審核機制,對於地方政府草率提出評估不周的計畫,未予嚴格把關,輕率核定補助,導致計畫窒礙難行而告終止,徒然浪費3088萬餘元公帑[10]
  • 於2015年8月4日,依據大法官會議498號釋憲文、地方制度法、台南市議會規則等法規提案彈劾台南市長賴清德。彈劾文揭示賴市長「首開地方自治史上『官員集體不進議會』之惡例」,指出賴清德在市長任內,「依《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經(議會)合法邀請拒不列席議會,迄今已逾半年之久」,並強調地方議會有邀請地方首長列席會議的權利[11]。然,外界質疑彈劾案時機是為轉移課綱議題的焦點[12]
  • 我國最大海洋研究船「海研五號」,2014年國慶日在澎湖龍門觸礁沉沒釀2死25傷,監察院2015年11月12日通過監委尹祚芊、仉桂美、蔡培村、陳小紅等人之提案,糾正科技部、交通部。監委仉桂美說,「海研五號」判定是人為疏失,她指出科技部的國家實驗研究院海洋中心,在簽訂海研五號委託操作契約後,未依規定立即要求裕品公司確實執行及維持ISM(安全管理章程)證書的有效性,無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科技部顯有監督不力的責任[13]。另外,她建議交通部應該研議修改《船舶法》等相關法規,新增對於研究型船隻的管理規範[14]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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