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1946-12-26賴永祥與劉慶理在臺灣臺北市中山基督長老教會的婚禮 Wedding of Elder John Young-hsiang Lai and Ching-Li Liu in Taipei, TAIWA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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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臺灣):劉忠堅牧師(Rev. Duncan MacLeod)證婚,楊基銓、劉秀華夫婦擔任介紹人。

前排坐者左起:施炳瑯、張國雄、鄭君芳牧師、賴永祥、劉慶理、汪紫蘭(鄭君芳牧師娘)、顏碧仙、?、劉王環治;

第2排中央為劉忠堅牧師(Rev, Duncan MacLeod),其左依順是盧明(背後是朱華陽)、賴葉、賴德載,其右依順是劉青雲(背後是邱炳南)、劉貞、劉子祥(背後是王育霖)、林茂生夫婦、吳春霖、劉革新。

第3排中央(新娘正背後)為楊基銓(其背後是小山捨男),其右依順3是楊劉秀華、郭馬西牧師;其左依順是葉金木牧師、山中樵、徐炳南。

第3排最右黃六點牧師,其左是張崑遠牧師,其左是徐先堯。

第4排最右為石錫純,其左是朱昭陽,其左是王育霖,見於兩人間在後是劉明。第4排左起第4位是朱華陽。

最後排最後面一位是楊廷謙。相片中有林茂生、王育霖二人在二二八事件時遭中國國民黨政權殺害。在白色恐怖時被槍殺的有張國雄,被捕的有朱昭陽、朱華陽、楊廷謙、劉明等。
日期
來源 http://www.laijohn.com/Loas/LES/photo/1946.12.26/wed/group.htm
作者 未知Unknown author
授權許可
(重用此檔案)
English: According to the Copyright Ac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Economic rights for photographic works, audiovisual works, sound recordings, and performances endure for fifty years after the public release of the work (Article 34).
中文(臺灣):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 34 條: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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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是因為該作品在其來源國(臺灣)於《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時(2002年1月1日)已進入公有領域,且在其發表日期後30日內沒有在美國境內首次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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