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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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

),臺北人,台北101首任董事长。

生平

父親陳重義為台灣最大花式紡紗廠理隆纖維董事長。理隆陳家過去以紡織及窯業起家,發跡於台北的大稻埕一帶。陳重義屬於第二代的接班人,近年來在本業營運穩定的狀況下,更將投資觸角伸向金融、高科技等產業,其中中華開發工銀,即是理隆陳家的重要投資之一。

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學成回台,先在理隆纖維擔任投資部協理,之後理隆家族進入開發工銀,在取得董事席次後,陳重義便指派陳敏薰代表理隆家族擔任開發工銀董事。

因為進入開發工銀擔任董事,她經常跟隨劉泰英四處學習,吸引投資界人士的注目。此外,多次跟隨胡定吾出國考察業務,不斷的吸收與學習。陳敏薰穿著打扮,以及經年不變的髮型,常成為台灣新聞報導的對象。

陳敏薰曾為臺北國際金融中心臺北101)董事長、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但台灣銀行於2008年12月10日發函開發金,要求解除陳敏薰在開發金董事代表身份位,故其在2008年12月27日主動請辭臺北101大樓董事長的職務,並由林鴻明繼任。

民國九十九年(2010年)元旦起至2012年7月,擔任高雄縣大樹鄉義大世界內的義大皇家酒店董事長;並曾任為義联集團台北管理中心執行長。

司法事件

民國九十七年(2008年)12月4日,中華民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為了調查民進黨執政期間,二次金融改革台灣企業賄賂前總統陳水扁疑雲,傳喚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及其父陳重義、母陳王寶蓮到案說明。上午9點40分進入特偵組辦公室,下午1點40分左右離開,約談達4小時。[1][2]

根據陳敏薰在法庭上的說法,當她緊張到頭昏腦脹的時候,可是會不假思索、隨便回答的。 把自己沒有說過的話,認作出自己口。[3]

2009年7月17日,偽證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陳敏薰因涉嫌偽證罪遭起訴。

2009年9月1日,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不得減刑。

2009年11月23日,偽證案二審首次開庭後,陳敏薰推翻一審時的說法,辯稱曾交付新台幣1000萬元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來爭取大華證券董座。

2010年2月3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8月,不得緩刑。[4]

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5]

2012年6月12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

個人生活

  • 2014年8月經友人介紹認識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後,成為男女朋友;2015年3月壹週刊爆出王燕軍劈三女(呂佳穎王美娜),陳敏薰說「人不可能一輩子不犯錯,我願意再給他一個機會」。[6]

參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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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開發金經營權爭議 陳敏薰:「偵查不公開」 (自由時報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2. 扁密帳/傳訊4小時 陳敏薰步出特偵組 笑容還在、有疲態。後經證實陳敏薰匯入扁家帳戶的政治獻金實為新台幣1000萬元,並不是外界所傳的新台幣1億元。扁密帳/傳訊4小時 陳敏薰步出特偵組 笑容還在有疲態(東森新聞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3. 珍出庭/否認求官 陳敏薰翻供:應訊時頭昏腦脹 (東森新聞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4. 扁家偽證案 二審較輕但仍無緩刑 中央社 2010年2月3日
  5. 最高法院吳淑珍等偽證案判決模板:Dead link
  6. 李登輝心腹 貪色劈3女 陳敏薰:願再給男友機會 蘋果日報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