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修訂間差異

出自台灣選舉維基百科 VoteTW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無編輯摘要
(文字取代 -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取代為 "立法委員")
標籤mobile edit mobile web edit
 
第136行: 第136行:
{{s-after|[[蔡清祥]]}}
{{s-after|[[蔡清祥]]}}


[[Category:第4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4屆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5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5屆立法委員|C]]
[[Category:民主進步黨黨員|C]]
[[Category:民主進步黨黨員|C]]
[[Category:大甲人|C]]
[[Category:大甲人|C]]

於 2019年5月12日 (日) 22:24 的最新修訂

模板:Infobox Officeholder

邱太三

),生於臺灣臺中縣大甲鎮(今臺中市大甲區日南社打鐵莊,民主進步黨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國家發展博士,曾任檢察官高雄市桃園市的副市長、法務部部長國家安全會議首席諮詢委員。

臺中一中畢業、臺大法律系畢、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曾任檢察官律師;從政後歷任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立法委員高雄市副市長、桃園市副市長、法務部部長等,期間回到校園執教,擔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也曾參選過臺中縣長。為前新潮流系要角,另亦曾任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

法務部長

爭議事件

  • 2017年3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代表政府台灣同性婚姻辯論中表示,從1930年中華民國民法制定到現在的一夫一妻的異性婚姻,沒有造成社會秩序妨害,很多相關社會秩序與民法結合,如果同性婚姻可以合法,如何保障配偶權,例如中華民國刑法239條通姦罪是配偶與異性發生性行為才構成通姦罪,配偶與同性就不構成通姦罪;也必須是和誘人與不同性別才構成姦淫,不然只構成猥褻;婚姻機制不是只有在民法中探討,跟社會秩序是環環相扣的。[2]邱太三亦提及婚姻制度為中華民國千年傳統,祖先分別是「考妣」,同性婚姻事宜,可以考慮先立同性婚姻專法,逐步凝聚社會共識之後再修民法,有網友揶揄邱太三是「千年部長」、「妣考邱」。[3]
  • 2017年5月18日,台中監獄針對陳水扁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19日舉辦的募款餐會的申請進行審查,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捲入爭議。[4]
  • 模板:Fact

死刑議題

擔任法務部部長期間從未執行死刑,是繼王清峰後的第2個從未執行死刑的正任法務部部長。2017年度也成為自2009年後再度未執行任何死刑的一年;對此,邱太三表示執行死刑必須慎重,目前也尚未收到最高檢察署的死刑執行案件。[5]

政治

2005年台中縣長選舉

2005年臺中縣縣長選舉結果
號次 候選人 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1 邱太三 模板:DPP 275,153 39.12%
2 黃仲生 模板:KMT 418,144 59.45%
3 林振昌 10,104 1.44%
選舉人數  1,092,962
投票數  719,004
有效票  703,401
無效票  15,603
投票率  65.78%

註釋

參考文獻

模板:Refbegin

模板:Refend

外部連結

模板:Commons cat

模板:林全內閣 模板:賴清德內閣 模板:臺灣同性婚姻法制化

模板:Start box 模板:S-off |- |colspan="3" style="text-align:center;"|中華民國行政院 |- 模板:S-before 模板:S-title 模板:S-a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