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公秉」: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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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公秉'''(1957年),男,親民黨籍。
'''謝公秉'''(1957年),男,親民黨籍,曾任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胞弟[[謝忠良]]為記者


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指示該府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及科長[[黃微鈞]]辦理採購案計25件,分別與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照片及影片,給予每位媒體記者14萬7千元至28萬3千元不等款項,花費546萬6,300元公帑,讓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嚴重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及損害新聞媒體監督政府機關應具之獨立自主的專業性,尤甚置入性行銷,形同收買媒體記者。
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2017年9月間指示該府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及科長[[黃微鈞]]辦理採購案計25件,分別與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照片及影片,給予每位媒體記者14萬7千元至28萬3千元不等款項,花費546萬6,300元公帑,讓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嚴重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及損害新聞媒體監督政府機關應具之獨立自主的專業性,尤甚置入性行銷,形同收買媒體記者。針對「花蓮縣政府收買記者案」,監察院2019年全數通過彈劾案。
 
2020年2月19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記過2次、併罰款10萬元,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減月俸10%一年、科長黃微鈞記過1次、併罰款10萬元。
 
== 學歷 ==
*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系畢業


== 經歷 ==
== 經歷 ==
* 花蓮縣副秘書
* 花蓮縣副秘書
*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委員代理主任
* 花蓮縣政府行研處處長
* 親民黨發言人
* 聯合報政治組召集人、撰述委員
* 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助理
 
== 著作 ==
* 《挑戰:宋楚瑜傳奇》,日臻出版社,1994年10月出版


== 外部連結 ==
== 外部連結 ==
*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category/Public-Figure/%E7%B1%83%E7%90%83%E9%98%BF%E4%BC%AF-%E8%AC%9D%E5%85%AC%E7%A7%89-554376908064805/ 謝公秉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554376908064805/ 謝公秉臉書]
 
[[分類:花蓮縣政府官員]]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於 2020年4月15日 (三) 00:25 的最新修訂

謝公秉(1957年),男,親民黨籍,曾任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胞弟謝忠良為記者。

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2017年9月間指示該府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及科長黃微鈞辦理採購案計25件,分別與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照片及影片,給予每位媒體記者14萬7千元至28萬3千元不等款項,花費546萬6,300元公帑,讓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嚴重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及損害新聞媒體監督政府機關應具之獨立自主的專業性,尤甚置入性行銷,形同收買媒體記者。針對「花蓮縣政府收買記者案」,監察院2019年全數通過彈劾案。

2020年2月19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記過2次、併罰款10萬元,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減月俸10%一年、科長黃微鈞記過1次、併罰款10萬元。

學歷

經歷

  • 花蓮縣副秘書長
  •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委員代理主任
  • 花蓮縣政府行研處處長
  • 親民黨發言人
  • 聯合報政治組召集人、撰述委員
  • 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助理

著作

  • 《挑戰:宋楚瑜傳奇》,日臻出版社,1994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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