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盈文」: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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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盈文''',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行政庭庭長。
'''周盈文''',男,法官。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刑二),承辦刑事類貪瀆、原住民族、醫療案件(強制處分)。
周盈文曾擔任法官受理[[蘇建和]]案、苗栗縣議[[胡振春]]賄選案、馬英九案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周盈文曾擔任法官受理[[蘇建和]]案、苗栗縣議長[[胡振春]]賄選案、馬英九案。


== 學歷 ==
== 學歷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司法官訓練所26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畢業
* 司法官訓練所(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26
 


== 經歷 ==
== 經歷 ==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行政庭庭長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行政庭庭長
* [[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分類:法官]]
[[分類:法官]]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於 2019年8月12日 (一) 00:07 的修訂

周盈文,男,法官。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刑二庭),承辦刑事類貪瀆、原住民族、醫療案件(強制處分)。 周盈文曾擔任法官受理蘇建和案、苗栗縣議長胡振春賄選案、馬英九案。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學歷


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