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鏡峰
黃鏡峰(
生平
黃鏡峰原籍嘉義朴子,嬰兒時隨父母遷居臺東。高中畢業於省立台东中学,曾任国民党台东县党部委员,1968年至1976年间任台东县第六、七届县长。1976年出任台湾省粮食局代理局长。1984年起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89年兼任代理台中市市长,同年出任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任委员。1991年当选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1993年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任,1995年任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还是国民党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1]
1998年起黄镜峰转任由退辅会持有52%股权的欣欣水泥董事长。2005年因脑溢血中风成为植物人后,欣欣水泥决定他以请病假方式继续出任董事长一职并继续领取17万元月薪,从而受到质疑。[2]此后,欣欣水泥召开临时常务董事会解任其董事长职务。[3]
2012年3月11日因病辭世。[4]
参考资料
模板:Start box
模板:S-gov
|-
|colspan="3" style="text-align:center;"|台東縣政府
模板:S-before
模板:S-title
模板:S-after
|-
|colspan="3" style="text-align:center;"|模板:TCGP政府
|-
模板:S-before
模板:S-title
模板:S-after
模板:End 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