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玉 (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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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玉

)女,籍贯不详,現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1]

生平

陳碧玉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美國喬治亞州奧古斯丁學院企业管理碩士。民国60年(1971年),参加司法人員乙種特等考試推事檢察官類科及格。民国62年(1973年),司法官訓練所第11期結業。民国63年(1974年),律師考試檢覈及格。民国70年(1981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甲等考試法制人員最優等及格。[1]

1983年9月,陳碧玉辞去福建高分院法官一职赴美国,1992年取得美国国籍。[2]民国78年(1989年),美國會計師考試及格。民国83年至84年(1994年至1995年),任美國馬里蘭州IMS Inc.副財務長。民国84年至85年(1995年至1996年),任美國馬里蘭州IMS Inc.財務長。[1]

1996年8月,陳碧玉返回台湾,向司法院申请回任法官,同年10月4日获准。同年10月15日,陳碧玉飞赴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宣誓放弃美国国籍,生效后2天才到法院报到。[2]民国89年至91年(2000年至2002年),陳碧玉任最高法院法官。民国91年至92年(2002年至2003年),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民国92年至99年(2003年至2010年),再度担任最高法院法官。其间,民国94年至96年(2005年至2007年),兼任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長。民国99年至100年(2010年至2011年),任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1]2008年,陳碧玉为照顾在美国待产的女儿,曾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留权),2009年放弃。[2]

2011年,陳碧玉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在申报财产时,陈碧玉报称与丈夫台北荣总副院长苏东平拥有22笔土地,12笔房产,而且在美国也置有产业,夫妻仅有价证券及存款便达1.3亿元新台币。[3]陳碧玉曾取得美国国籍、美国绿卡之事也引起争议,陳碧玉对此进行了解释。[2]2011年6月14日,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湯德宗黃璽君羅昌發、陳碧玉全数获得通过。[4]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發、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自2011年10月1日起,这四人正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5][6]

家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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