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
趙建銘(
),生於台灣台南市鹽水區人,曾任台大醫院骨科部主治醫師。為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之女婿,陳幸妤之夫,因此被台灣媒體稱為「駙馬爺」。因涉入台開內線交易案,法院審判中,造成很大爭議。
生平
1991年自台南縣私立黎明中學畢業,重考一年後進入台灣大學醫學系就讀。與其弟趙建勳均因痛風而免服兵役。曾任台大醫院骨科總醫師,衛生署署立台北醫院骨科主治醫師,台大醫院骨科主治醫師。目前台大工學院醫學工程研究所博士班肄業,台開案後為挽回社會觀感,於2007年3月1日起到台南麻豆新樓醫院進行公關性義診贖罪。
結婚
2000年,趙建銘經由老師韓毅雄(台灣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介紹認識陳水扁總統之女陳幸妤,兩人並於2001年9月27日結婚。
台開案 2006
婚後至2006年因台開案內線交易炒股事件造成趙建銘被收押一個月,震驚社會,最後以1700萬元交保。在土城看守所羈押期間,編號為2260。
2006年12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就台開案一審作出宣判,趙建銘被判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其父趙玉柱被判8年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
2007年6月26日,台開案二審作出宣判,趙建銘加重刑責被判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其父趙玉柱同樣加重,被判9年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
2007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斷不法所得的時點、依據等細節不清楚,在事實不清的前提下,最高法院無法進行法律審,因此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2008年11月13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趙建銘仍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趙建銘等被告上訴最高法院。
2009年8月25日,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更一審時没有算清犯罪所得,且有判决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將全案再發回高院更審。
2011年5月10日,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趙建銘仍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
2012年4月18日,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更二審時判斷不法所得的時點、依據等細節不清楚,且有判决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將全案再發回高院更審。
2014年5月16日,高等法院更三審宣判,趙建銘依違反《證交易法》,判刑4年,併科罰金2500萬元。合議庭表示,主要理由是趙家父子的犯罪所得經過重新計算,只有417萬餘元,而不是前審計算的1億餘元。被告趙建銘等人無犯意聯絡,且他們已繳交犯罪所得,態度良好,因此判決減輕刑期。部分民眾表示,刑期太短,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偽證案
- 2009年6月22日,因偽證案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認罪。
- 2009年7月17日,因偽證罪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
- 2009年9月1日,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被判1年有期徒刑,減刑為6個月。
- 2010年2月3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3個月。
- 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3個月定讞。
醫療糾紛
2013年1月壹周刊報導台南麻豆新樓醫院骨科主治醫師趙建銘,幫一名女病患進行手術時,病患動脈破裂大出血,導致病患差點喪命,被控醫療疏失避不見面,僅弟弟趙建勳近日曾探訪病患。[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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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趙建銘的門診之兒童骨骼》出版社:時報文化,ISBN 9571340197
- 《Humeral head osteonecrosis after extracorporeal shock-wave treatment for rotator cuff tendinopathy : A case report》, LIU Hon-Man ; CHAO Chien-Ming ; HSIEH Jui-Yang ; JIANG Ching-Chuan , Journal of bone and joint surgery. American volume (J. bone jt. surg., Am. vol.) ISSN 0021-9355 CODEN JBJSA3
註釋與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udn台灣人物─火線人物篇─趙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