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鴻喜

出自台灣選舉維基百科 VoteTW
於 2022年5月12日 (四) 14:00 由 Votetw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建立內容為「'''蔡鴻喜''',男,民進黨籍,前彰化縣大城鄉長。 2022年5月11日,彰化縣大城鄉的綠電工程蟑螂案判決,民進黨籍的大城鄉…」的新頁面)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蔡鴻喜,男,民進黨籍,前彰化縣大城鄉長。

2022年5月11日,彰化縣大城鄉的綠電工程蟑螂案判決,民進黨籍的大城鄉長蔡鴻喜收受綠電工程包商透過白手套交付的三百零三萬元賄款,無黨籍的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透過黑道向三家綠電工程包商索賄六百六十萬元,大城鄉府會的兩個龍頭,雙雙被彰化地院判決有罪!蔡鴻喜被依貪污等罪判刑四年半、褫奪公權六年,王宏銘被依藉端勒索財物等三罪,分別判刑六年半、五年十個月、五年四個月,褫奪公權各五年。判決書指出,大城鄉農地種電、風電等國家綠能設施,陸地管線工程外包給朕豐、星能(再外包給麗陽、合善)等公司施工,二○一八年八月至二○二○年間,王宏銘指示黑道張秝綸,假借協助處理民眾抗爭等事由,向朕豐黃姓負責人勒索四百五十萬元(得款三百五十萬元)及六十萬元。而黃姓負責人為確定取得路權,找來李男透過大城鄉調解委員會主席黃碧枝充當白手套,交賄款五十萬元及兩百八十三萬元給蔡鴻喜,蔡於是依約同意核發路證。法官審理認為罪證確鑿,考量部份被告已繳回贓款,做出前述判決。鴻喜偵辦期間被收押而遭停職,去年十一月六日法官裁定以一百廿萬元交保,蔡於同月十三日復職,續任大城鄉長。但昨一審判有罪,彰化縣政府民政處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鄉鎮市長因涉貪污等罪,一審被判刑就會被停職,縣府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會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