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義男
廖義男(
經歷
1963年,获得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学位。1973年,获得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学位。回到台湾後,1973年至1975年,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客座副教授。1975年至1980年,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副教授。1977年至1981年,任私立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教授。1980年至2003年,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教授。1984年至1990年,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教務分處主任。1992年至1995年,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7年至1999年,任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1999年至2002年,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3年至2007年,任司法院大法官。[2]
2003年起,出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2007年10月起,擔任私立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客座專任教授。[2][3]2013年,擔任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第八任理事長。
著作
- 企業與經濟法(1980)
- 國家賠償法(1981)
- 公共建設與行政法理(1994)
- 公平交易法之釋論與實務(1994)
- 公平交易法之理論與立法(1995)
- 行政法之基本建制(2003)
- 公平交易法之註釋研究系列(一)(2003)(計畫主持人)
- 公平交易法之註釋研究系列(二)(2004)(計畫主持人)
- 公平交易法之註釋研究系列(三)(2005)(計畫主持人)
- 行政罰法(2007)(主編)[2]
参考文献
- ↑ 《社會科學人才名錄》,行政院硏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991年,第36页
- ↑ 2.0 2.1 2.2 2.3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於2013-07-11查閱
- ↑ 廖義男 / 專任客座教授,世新大学法学院,於2013-07-11查閱模板:Dead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