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仁脩(1951年),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代理委員長、委員長。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6日總統令: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已准退職,應予免職。特任李伯道為懲戒法院院長。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生效。
學歷
-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碩士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 65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乙等考試土地行政人員考試及格
- 67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考試及格
- 司法官訓練所第17期結業
經歷
- 懲戒法院院長(首任,2020年7月17日-2020年11月4日)
繼任:李伯道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代理委員長(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27日)、委員長(末任,2019年10月28日-2020年7月16日)
前任:石木欽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 司法院副秘書長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
-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 法務部參事
- 臺灣基隆、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臺灣雲林、臺中、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