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仁賢
翁仁賢[1](
)男,臺灣死刑犯。
生平
翁仁賢為台灣桃園人,是家中兄弟姐妹中的老么,自幼有社交障礙,曾被判定人格形成與發展狀況呈現部份自閉症類群障礙症和自戀型人格特質之臨床表現[2]。 2016年2月7日,因對其父母及兄長積怨已深,於當日前往自家朝屋內潑灑汽油並縱火。而造成父母、姪子、姪女、姪媳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4人灼傷。 最初一審、二審及更一審皆判處死刑,然最高法院考量[3]進行修正,因而撤銷原判決並改判。最高法院認為嫌犯並無悔悟之心,且並無自首或心智欠缺等可減刑之情形,於2019年7月10日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4] 2020年4月1日由法務部長蔡清祥批准其死刑,亦為蔡英文政府上任以來第2度執行死刑。當日晚間9時於台北看守所遭開2槍後伏法,享年55歲。
參考資料
參見
- ↑ 【獨家/有聲有影】暗夜槍響!翁仁賢燒死6至親 2槍伏法
- ↑ 模板:Cite web
- ↑ 刑法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已
- ↑ 翁仁賢伏法 哥哥拒領遺體:早不把他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