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向來宣稱中華民國政權在1945年因「台灣光復」取回台澎主權,自己則在1949年繼承被推翻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以「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並據此宣稱可透過包括動武在內的方式完成「國家統一」。但依據美英日及中華民國政權的官方紀錄可知,「台灣光復」並不存在,且台澎主權歸屬因《舊金山合約》處於未定狀態,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政權-為使中人民共和國政權喪失-切併呑台澎的藉口,並使台灣能與其他國家合作抵禦侵略,台澎人必須在「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行使自決權來確立國家法人格。
為有效對抗中國侵略,使台澎人能早日行使自決權建國,台澎黨的立委將妥善運用其職權:
ㄧ、根據史實、台澎法理地位及國際法法理,促使中華民國政權公開承認:
1)「台灣光復」不存在,中華民國政權只是在盟軍授權下成立佔領機構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至今,戰後該政權並未取得台澎主權,不是台澎人的國家,它賦予台澎人國籍只是便於管理。
2)《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台灣地位未定」成為國際法上的法律狀態,這個法律狀態使台澎不會成為中國領上,也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武裝攻擊台灣不會變成國際無法干預的中國內戰,
3)台澎人身為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有權依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直接行使自決權建國。
二、督促中華民國政權透過教育及相關行政措施讓台澎人知悉前述史實真相。
三、督促中華民國政權透過駐外單位讓世界各國瞭解史實真相,使其支持協助台澎人建國。
四、督促中華民國政權善盡台澎代管區管理者職責,協助台澎人完成建國程序,然後終止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