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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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1984年1月23日),男,生於臺北市,民主進步黨籍。台灣律師

學歷

現任

  • 民進黨發言人
  • 法律顧問
  • 仲裁委員
  • 台北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常任委員
  •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2012-)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會法委員會副主委(2013-)
  • 永社理事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國會聯繫委員會副主委(2016.4-)
  • 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法律顧問(2015.1-)
  • 台灣北社法政組召集人
  •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
  •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

選舉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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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未當選)

2020年以民主進步黨籍參選第10屆立法委員,選區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民主進步黨提名第30名,未能當選。在選舉中提出的政見如下[1]

一、抗中保台:堅定拒絕「一國兩制」,鞏固民主防衛機制,完備國安相關立法。
二、積極參與國際社會:強化與美國的戰略夥伴關係,連結民主國家,共同維護區域和平。
三、提高國防自主性:厚植國防科技研發與製造的量能,培育國防專業人才
四、縮短貧富差距:加值低薪產業與勞工,改善低所得階層的經濟生活;用推升國人所得水準,作為經濟成長的動力。
五、打造創新產業:創造多樣化的經濟發展環境,扶植新創與智慧科技產業,振興地方經濟,鼓勵綠色、觀光產業。落實擴大投資台灣,創造好的就業機會。
六、全面照顧國人:建立足以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的托育與長照體系,保障居住正義、社會弱勢與不同族群的權益,規劃公平與永續的社會安全財務制度。
七、重視均衡教育:從在地出發,培育學生具備面對新時代的能力;讓我們的下一代認識自己的土地並連結國際。
八、落實前瞻,平衡區域發展:增加基礎建設的經費與品質,提升弱勢地區的建設。
九、維護生態,發展永續農業:改善空氣汙染,推動循環經濟;鼓勵友善土地的農業,提高農民所得。
十、世代共贏:在青年就學、就業的階段,擴大投入經費,世代攜手發展青年未來。
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結果(民主進步黨)
號次 政黨 候選名單及當選者 得票數 第一階段得票率 第二階段得票率 當選比例
14 民主進步黨 吳玉琴◎、洪申翰◎、范雲◎、羅美玲◎、邱泰源◎、周春米◎、游錫堃◎、柯建銘◎、管碧玲◎、莊瑞雄◎、沈發惠◎、林楚茵◎、施義芳游萬豐歐蜜・偉浪湯蕙禎◎、陳靜敏黃奕睿許忠富張菊芳呂建德陳培瑜顏聖冠李淑芬柯富揚黃金舜林愛龍董建宏林世嘉黃帝穎趙心瑜蔣念祖楊懿珊 4,811,241 33.9774% 39.3665% 13/33
投票日:2020年1月11日,選舉人數:19,312,105,投票數:14,456,293,投票率:74.86%,有效票:14,160,138,無效票:296,155

生平

曾承辦之社會矚目案件,包括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汚點證人陳啟祥辯護律師;文建會建國百年活動夢想家案,民進黨告發代理人;宇昌案,告發前文建會主委劉憶如變造文書;告發馬英九財產來源不明、大巨蛋案涉嫌圖利、黃世銘案共犯洩密、總統臉書案;2013年九月政爭,告發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刑法洩密罪;大埔事件徐世榮教授遭警察非法逮捕,擔任義務自訴代理人;聲請大法官解釋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罪之釋憲義務律師;ECFA公投行政爭訟,擔任提案人蔡英文訴願代理人。 模板:Fact

長期參與本土社團,曾任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常務理事、台灣社社務委員;
現任: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國會聯繫委員會副主委、台灣北社理事兼法政組召集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台灣加入聯合國大聯盟會員委員會副召集人、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
永社理事。

政治參與方面,2011-2012年擔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競選總部法務主任、民進黨十年政綱民主篇執筆者之一;2014年5月,進入民進黨中央黨部擔任發言人;2015-2016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司法改革政策起草人。 模板:Fact

著作

  • 《論大學之國家賠償責任-以法律關係之探討為中心》(碩士論文)
  • 《違法‧貪腐‧馬政府》(新北:藍海創意文化,2012)

合著著作

  • 張炎憲、林佳和主編:《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台北:台灣教授協會,2013)
  • 王泰升、薛化元、曾建元等著:《立憲國家之課題與挑戰--許志雄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台北:元照出版,2013)
  • 陳傳岳律師七秩晉五華誕祝壽論文集編委會編輯:《人權、正義與司法改革——陳傳岳律師七秩晉五華誕祝壽論文集》(台北:元照出版,2014)
  • 台灣陪審團協會:《陪審團美國鮮體驗》(台北:米樂文化,2014)
  • 《自己的台灣自己救》 (費邊社出版,2015)
  • 《反抗&台港共鳴》專題叢書 (台灣新社會智庫出版)

期刊論文

  • 〈論課綱微調之合法性及爭議解決機制〉,《台灣法學雜誌》,第277期,2015年8月,頁13-18。
  • 〈「一中同表」牴觸民主憲法〉,《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40期,2015年8月15日,頁44-48。
  • 〈論議長選舉亮票的合法性問題〉,《台灣法學雜誌》,第267期,2015年3月,頁1-30。
  • 〈白狼可以 學生不行?-論 「路過」的法律意義〉,《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34期,2014年6月15日,頁29-31。
  • 〈馬與黃世銘共犯洩密 卸任總統後難逃刑責〉,《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38期,2015年4月15日,頁22-25。
  • 〈高中課綱微調之合法性及救濟可能〉,《司法改革》,第100期,2014年3月,頁62-65。
  • 〈食品安全與人權保障〉,《人權會訊》,第111期,2014年1月1日,頁38-39。
  • 〈棄黃保馬-評北檢起訴黃世銘之理由〉,《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31期,2013年12月15日,頁13-15。
  • 〈論軍審法修正與後續制度改革〉,《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30期,2013年10月15日,頁23-26。
  • 〈民主原則對兩岸協議之拘束〉,《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29期,2013年8月15日,頁3-5。
  • 〈「侮辱公署罪」牴觸憲法 違反兩公約〉,《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28期,2013年6月15日,頁3-5。
  • 〈評核四公投與停建爭議的法律問題〉,《台灣法學雜誌》,第225期,2013年6月,頁83-86。
  • 〈論林益世交保的法律問題〉,《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25期,2012年12月15日,頁28-30。
  • 〈淺析林益世案相關法律問題〉,《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第23期,2012年8月15日,頁27-29。
  • 〈一國兩區之法理繆誤〉,《新世紀智庫論壇》,第57期,2012年3月30日,頁85-89。
  • 〈〈「大學自治」-多少國家權力假汝之名!評大法官釋字第六二六號解釋〉,《致理法學》,第9期,2011年3月,頁1-30。
  • 〈網路言論自由-以廖小貓改編「Hu's Girls」案為例〉,《新世紀智庫論壇》,第52期,2010年12月,頁43-49。
  • 〈一手迴避監督 一手架空憲法 -馬政府兩岸政策的「理路」〉,《台灣思想坦克雙月刊》,第7期,2010年6月,頁62-67。
  • 〈無視國民意志 公然違棄憲法 -馬政府兩岸政策之評析〉,《台灣思想坦克雙月刊》,第6期,2010年4月,頁27-33。
  • 〈不滿政府 拘役20天 -人權立國?〉,《台北律師公會在野法潮》,第5期, 2010年4月,頁69。
  • 〈論縣市升格綁延選之合憲性問題〉,《新世紀智庫論壇》,第48期,2009年12月30日,頁73-85。
  • 〈大學自治與學習自由-以東吳大學法學院選課制度所生爭議為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訓育學報》,第十九輯,2008年6月,頁143~168。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