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盈文」: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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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盈文''',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 | '''周盈文''',男,法官。 | ||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刑二庭),承辦刑事類貪瀆、原住民族、醫療案件(強制處分)。 | |||
周盈文曾擔任法官受理[[蘇建和]]案、苗栗縣議長[[胡振春]]賄選案、馬英九案。 | |||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
== 學歷 == | == 學歷 == |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
* 司法官訓練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 ||
* 司法官訓練所(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26期 | |||
== 經歷 == | == 經歷 == | ||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行政庭庭長 |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行政庭庭長 | ||
* [[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 | |||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 |||
[[分類:法官]] | [[分類:法官]] | ||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