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亞麟」: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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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亞麟'''(1986年11月28日),男,生於屏東縣,無黨籍,[[屏東縣枋寮鄉]]鄉長。 | '''陳亞麟'''(1986年11月28日),男,生於屏東縣,無黨籍,[[屏東縣枋寮鄉]]鄉長。 | ||
2022年3月11日,屏東地檢署偵辦枋寮鄉長陳亞麟等人涉嫌發包工程弊案,昨天搜索他住處及鄉公所,帶回偵訊,凌晨以他涉嫌貪瀆嫌疑重大,有串證等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消息傳出後,引發政壇關注。屏東地檢署偵辦枋寮鄉長陳亞麟等人涉嫌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昨天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他的住處及公所等8處並約談相關人員,據悉,搜索過程,地方盛傳他一度拒絕開門,檢調人員隨後帶他回公所搜索,帶回調查。屏東地檢署表示,該署日前獲悉陳某等人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經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成立專案小組,並發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屏東縣調查站調查,經調查蒐證後,承辦主任檢察官指揮南調組、南機站及屏東縣調查站於昨天持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陳男等人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共8處,並查扣相關證物,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8人次釐清案情。經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檢察官[[盧慧珍]]及南調組駐署檢察官[[蔡杰承]]、[[黃昭翰]]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陳男及黃姓男子2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11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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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2年3月11日 (五) 08:48 的修訂
陳亞麟(1986年11月28日),男,生於屏東縣,無黨籍,屏東縣枋寮鄉鄉長。
2022年3月11日,屏東地檢署偵辦枋寮鄉長陳亞麟等人涉嫌發包工程弊案,昨天搜索他住處及鄉公所,帶回偵訊,凌晨以他涉嫌貪瀆嫌疑重大,有串證等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消息傳出後,引發政壇關注。屏東地檢署偵辦枋寮鄉長陳亞麟等人涉嫌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昨天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他的住處及公所等8處並約談相關人員,據悉,搜索過程,地方盛傳他一度拒絕開門,檢調人員隨後帶他回公所搜索,帶回調查。屏東地檢署表示,該署日前獲悉陳某等人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經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成立專案小組,並發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屏東縣調查站調查,經調查蒐證後,承辦主任檢察官指揮南調組、南機站及屏東縣調查站於昨天持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陳男等人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共8處,並查扣相關證物,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8人次釐清案情。經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檢察官盧慧珍及南調組駐署檢察官蔡杰承、黃昭翰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陳男及黃姓男子2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11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學歷
經歷
- 屏東縣枋寮鄉鄉長(第18屆,2018年8月31日)
前任:盧文信 - 游錫堃2014年新北市長競選辦公室新媒體部主任(2014年3月9日-2014年12月9日)
- 台北市議員辦公室主任(2010年11月26日)
- 新北市議員法案特助
- 台北市精英公關集團網絡營銷(2008年至 2009年)
- 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專案負責人(2006年至 2008年)
- 民主進步黨屏東縣黨部青發會副會長
選舉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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