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櫻萍」: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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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櫻萍'''(1976年9月11日),女,生於高雄市,民主進步黨籍。曾任苗栗縣議員。 | '''許櫻萍'''(1976年9月11日),女,生於高雄市,民主進步黨籍。曾任苗栗縣議員。 | ||
2016年2月24日,苗栗縣議員[[許櫻萍]](民進黨)、[[呂明亮]](無黨籍)、[[張志宇]](國民黨)在去年苗栗縣五合一大選選舉期間,涉嫌透過樁腳買票賄選,台中高分院判決3人當選無效定讞。苗栗縣縣議員第一選區落選者[[詹運喜]]以賄選為由,對同選區的呂明亮、張志宇、許櫻萍等三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許櫻萍民國103年競選期間,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至1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買票,前後交付賄款約1萬元,經落選對手[[胡忠勇]]、詹運喜共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遭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呂明亮也透過樁腳以每票500元代價向選民行賄,經詹運喜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審理根據相關證人、樁腳證述,並核對供詞與收賄者有無矛盾之處,判決呂明亮當選無效。至於一審判決當選有效的張志宇,二審法官認為,雖賄選的林姓鄰長自稱非經張志宇本人或競選團隊中要角色授意或容許行賄,且自行出錢替張行賄等陳述,顯悖離常情,因此廢棄原審判決,改判當選無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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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11月3日 (日) 19:32 的修訂
許櫻萍(1976年9月11日),女,生於高雄市,民主進步黨籍。曾任苗栗縣議員。
2016年2月24日,苗栗縣議員許櫻萍(民進黨)、呂明亮(無黨籍)、張志宇(國民黨)在去年苗栗縣五合一大選選舉期間,涉嫌透過樁腳買票賄選,台中高分院判決3人當選無效定讞。苗栗縣縣議員第一選區落選者詹運喜以賄選為由,對同選區的呂明亮、張志宇、許櫻萍等三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許櫻萍民國103年競選期間,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至1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買票,前後交付賄款約1萬元,經落選對手胡忠勇、詹運喜共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遭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呂明亮也透過樁腳以每票500元代價向選民行賄,經詹運喜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審理根據相關證人、樁腳證述,並核對供詞與收賄者有無矛盾之處,判決呂明亮當選無效。至於一審判決當選有效的張志宇,二審法官認為,雖賄選的林姓鄰長自稱非經張志宇本人或競選團隊中要角色授意或容許行賄,且自行出錢替張行賄等陳述,顯悖離常情,因此廢棄原審判決,改判當選無效。
學歷
- 啟文國小
- 大倫國中
- 苗栗高商
- 親民技術學院(二專部畢業)
經歷
- 立法委員杜文卿國會秘書
- 油桐花小英之友會會長
- 第14屆黨部評議委員
- 第19屆苑裡鎮民代表
- 第16屆全國黨代表
- 第18屆縣議員
- 第16、17屆執行委員
選舉經歷
- 更多資訊:查看許櫻萍的全部選舉紀錄
2018年苗栗縣議員選舉(未當選)
2018年以無黨籍參選苗栗縣議會第19屆議員,選區為第1選舉區(苗栗市、公館鄉、頭屋鄉),未能當選。在選舉中提出的政見如下[1]。
①推動各地區生活商圈的快速形成與發展 ②加強推動各項公共建設 ③加強督導並協助治安工作 ④加強關切扶助弱勢團體 ⑤爭取地方觀光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