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珍」: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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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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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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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1988
* 7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72.09-76.06)(76 年)
2.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79.10-84.12)(84 年


== 經歷 ==
== 經歷 ==
* 考試院考選部部長<br><small>考試院長:[[伍錦霖]],政務次長:[[許舒翔]],常務次長:[[曾慧敏]]</small>
* 考試院考選部部長(105.05.20-)<br><small>考試院長:[[伍錦霖]],政務次長:[[許舒翔]],常務次長:[[曾慧敏]]</small>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2010-08-01)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2010-08-01)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2004-08-01 2010-07-31)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2004-08-01 2010-07-31)
* [[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所長
* [[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所長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1996年8月1日-2004-07-31)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1996年8月1日-2004-07-31)
本職
1.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85.08.01-93.07.31);兼
歐洲研究所所長(88.08.01-91.07.31)
2.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93.08.01-99.07.31)、教
授(99.08.01-迄今)
其他
1. 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90.03.01-105.05.19)
2.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1.01.01-97.12.31)
3.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1.07.01-99.06.30)
4.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9.03.26-105.05.17)
5. 科技部(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
員(99.05.25-105.05.19)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於 2019年6月25日 (二) 15:30 的修訂

蔡宗珍 Tzung-Jen Tsai,考選部部長。專業領域:憲法、行政法、歐盟法、國家理論 蔡宗珍畢業於臺大法律學系法學組(1987),臺大法律學研究所肄業,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1995),具有律師資格(1988),自1996年起任教職。主要學術研究領域為憲法、國家學、行政法與歐盟法,近年來主要開授課程有「憲法」、「行政法」、「行政法專題研究」、「行政法實例研習專題討論」、「憲法與國家運作」、「歐盟法」、「人權與正義」、「比較人權法學專題研究」、「比較憲政制度專題研究」等。出版有「國家在憲法上之環境保護義務」(德文)、「憲法與國家(一)」等書,以及期刊專論、研究報告數十篇。蔡教授亦長年擔任許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與法規會委員。


2019年5月27日,由於現任四名大法官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將在9月30日屆滿,經審薦小組討論,副總統陳建仁27日公布,提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考選部部長蔡宗珍、台大法學系教授謝銘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楊惠欽等4人接任大法官,維持現有2男2女比例。謝銘洋今年61歲,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從1998年擔任台大教授迄今20年。專長著重財經法及民事法類,他在大學主要講授《民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及人工智慧與法律等課程,主要研究重點包含《專利法》、《商標法》、《公平交易法》、《營業秘密法》等。謝銘洋過去曾擔任律師、台大法學院院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及台灣智慧財產法學會理事長等。值得一提的是,謝銘洋曾經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時,批評台灣大學「沒有把馬英九教好」,引發關注。其次,呂太郎今年60歲,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他從1992年擔任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至今,實任法官達16年。專長民事法類,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辦理民事訴訟審判業務,兼任司法行政職務,推動法官人事制度改革及2016年司改後續研修工作。呂太郎曾擔任過司法院人事處處長、南投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法院兼庭長、法官學院院長、東吳大學、東海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楊惠欽今年59歲,政大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擅長行政法及財經法類,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及租稅審判業務,於法官學院、司法官學院及行政機關訓練單位,講授及研究《行政法》及稅務相關議題。她從1991年擔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起,至今實任法官達27年,過去曾擔任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蔡宗珍今年53歲,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研究及講授《憲法》、《行政法》超過20年,有專門著作。專長憲法及行政法類,她長年擔任行政院及多個部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或法規委員會委員,參與訴願救濟與法案研議。她曾擔任過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所長、台大法律院教授、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等。


學歷

  •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1995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87年)
  • 7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72.09-76.06)(76 年) 2.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79.10-84.12)(84 年)

經歷

本職 1.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85.08.01-93.07.31);兼 歐洲研究所所長(88.08.01-91.07.31) 2.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93.08.01-99.07.31)、教 授(99.08.01-迄今) 其他 1. 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90.03.01-105.05.19) 2.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1.01.01-97.12.31) 3.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1.07.01-99.06.30) 4.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9.03.26-105.05.17) 5. 科技部(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 員(99.05.25-10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