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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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男,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 | |||
2019年9月13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政風單位查出,疑似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他已經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職務,司法院十七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石木親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人檢舉,早在最高法院庭長任內,就與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連同庭的庭員也出席飲宴。此外,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4年前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因查無對價關係,另有些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最後對石木欽涉案部分簽結。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對監察院提出檢舉。司法院接獲通報後,已經決定在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石木欽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而石木欽也在收到通知後,自行請辭,目前仍未針對此事回應。石木欽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公開審理。石木欽被指疑為涉及炒股案的友人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關說。 | |||
2020年8月14日,監察院查出,1995年間[[石木欽]]在友人[[翁茂鍾]]與百利銀行間的3億元本票案官司時,石木欽不當接觸翁茂鍾並接受他宴請,且翁神通廣大,1997年案件於台北地院審理時,還找來當時立委[[洪玉欽]]一起到法院與院長[[劉瑞村]]見面,2002年翁的相關案件在最高法院審理,他還在神田餐廳宴請陪席法官石木欽及[[謝家鶴]]、[[劉介民]]、[[花滿堂]]、[[顏南全]]、[[洪佳濱]]等法官。由於[[洪佳濱]]是目前負責審理不良司法官及公務員懲戒案的懲戒法院法官,但他曾至少2次在翁茂鍾案件審理時,和石木欽一起與翁見面吃飯,石木欽今遭監察彈劾後,將移由懲戒法院審理,洪佳濱是否應迴避審理此案,已在法界引發熱烈討論。監察院查出,翁茂鍾的3億元本票案2001年於最高法院審理期間,當時是保密分案,當事無法得知案件由誰審理,但當時在最高法院任職的石木欽也與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並涉有告知翁茂鍾最高法院保密分案訊息的嫌疑,翁得知案件承審庭長姓名後,竟還直接找上承審庭長。處理此案的監委[[高涌誠]]說,這案中看到的是權貴司法,調查後滾動出來太多高官,檢警調法官都在裡面,除了裡面司法院送來的不當飲宴名單外,監院還去向北檢調資料,發現有很多司法人員與翁飲宴並透過他買股票,且竟還有司法人員主動告知翁已遭股票櫃買中心檢舉,如果這樣的行為不予懲戒,涉案者可以這樣爽領退休金,社會大眾可以接受嗎?監委[[王美玉]]說,處理此案困難重重,她與上一屆監委[[林雅鋒]]與[[蔡崇義]]提案後,去年6月9日彈劾不成立,當時[[尹祚芊]]、[[趙永清]]、[[林盛豐]]及[[田秋堇]]4票同意,仍不敵反對的監委是[[李月德]]、[[陳小紅]]、[[陳慶財]]、[[仉桂美]]、[[江綺雯]]、[[蔡培村]]及[[楊美玲]]的7票反對,王美玉說,為人正直、曾任法官的林雅鋒可說是帶著遺憾卸任,這屆監委上任後,即以12票全數通過彈劾。 | |||
== 學歷 == | == 學歷 == | ||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大學畢業 | * [[國立臺北大學|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大學畢業 | ||
* 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 | |||
* 65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中等 | * 65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中等 | ||
== 經歷 == | == 經歷 == | ||
* |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2017年12月20日-2019年9月16日)<br><small>前任:[[林堭儀]](代理)、[[謝文定]],繼任:[[姜仁脩]](代理)</small> | ||
* | *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2017年12月20日)<br><small>繼任:[[李彥文]]</small> | ||
* | * [[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 ||
* | * [[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 | ||
* |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 ||
* |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推事、兼庭長 | ||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 | |||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 | |||
* 司法院調辦事法官 | * 司法院調辦事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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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男,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
2019年9月13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政風單位查出,疑似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他已經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職務,司法院十七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石木親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人檢舉,早在最高法院庭長任內,就與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連同庭的庭員也出席飲宴。此外,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4年前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因查無對價關係,另有些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最後對石木欽涉案部分簽結。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對監察院提出檢舉。司法院接獲通報後,已經決定在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石木欽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而石木欽也在收到通知後,自行請辭,目前仍未針對此事回應。石木欽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公開審理。石木欽被指疑為涉及炒股案的友人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關說。
2020年8月14日,監察院查出,1995年間石木欽在友人翁茂鍾與百利銀行間的3億元本票案官司時,石木欽不當接觸翁茂鍾並接受他宴請,且翁神通廣大,1997年案件於台北地院審理時,還找來當時立委洪玉欽一起到法院與院長劉瑞村見面,2002年翁的相關案件在最高法院審理,他還在神田餐廳宴請陪席法官石木欽及謝家鶴、劉介民、花滿堂、顏南全、洪佳濱等法官。由於洪佳濱是目前負責審理不良司法官及公務員懲戒案的懲戒法院法官,但他曾至少2次在翁茂鍾案件審理時,和石木欽一起與翁見面吃飯,石木欽今遭監察彈劾後,將移由懲戒法院審理,洪佳濱是否應迴避審理此案,已在法界引發熱烈討論。監察院查出,翁茂鍾的3億元本票案2001年於最高法院審理期間,當時是保密分案,當事無法得知案件由誰審理,但當時在最高法院任職的石木欽也與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並涉有告知翁茂鍾最高法院保密分案訊息的嫌疑,翁得知案件承審庭長姓名後,竟還直接找上承審庭長。處理此案的監委高涌誠說,這案中看到的是權貴司法,調查後滾動出來太多高官,檢警調法官都在裡面,除了裡面司法院送來的不當飲宴名單外,監院還去向北檢調資料,發現有很多司法人員與翁飲宴並透過他買股票,且竟還有司法人員主動告知翁已遭股票櫃買中心檢舉,如果這樣的行為不予懲戒,涉案者可以這樣爽領退休金,社會大眾可以接受嗎?監委王美玉說,處理此案困難重重,她與上一屆監委林雅鋒與蔡崇義提案後,去年6月9日彈劾不成立,當時尹祚芊、趙永清、林盛豐及田秋堇4票同意,仍不敵反對的監委是李月德、陳小紅、陳慶財、仉桂美、江綺雯、蔡培村及楊美玲的7票反對,王美玉說,為人正直、曾任法官的林雅鋒可說是帶著遺憾卸任,這屆監委上任後,即以12票全數通過彈劾。
學歷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大學畢業
- 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
- 65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