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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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0年5月29日 (五) 20:01 的最新修訂
許宗力(Hsu Tzong-li,1956年2月10日-),生於嘉義市,公法學者,為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
簡介
由於許宗力之父是執業律師許竹謨,曾參選嘉義縣縣長但未當選。因耳濡目染的緣故,從小便立志學法的志向。中學時接觸過小說及「紐倫堡大審」、「梅岡城故事」這些電影,看到法律人為爭取權益奮鬥的情節,更加堅定讀法律的心願。1973年,嘉義高中畢業後,因此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列為聯考的第一志願,並以系狀元高分錄取進入就讀。大學就讀期間成為法言社社長,編撰刊物針砭時政,因此名列學校黑名單,與其有同寢室前後期室友之誼的陳水扁等人,多為學校頭痛人士,據其回憶,當時的寢室被教官說是「妖氣衝天」。
1977年大學畢業,同年即分別考取司法官特考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自認當時年僅20餘歲沒有什麼人生歷練,幾經思考,決定放棄司法官的訓練,進入研究所就讀,並於在學期間培養出對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的興趣。退伍後,於1982年考取公費留學,留學德國哥廷根大學,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學成返國,先在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系任教一年,回到母校國立台灣大學任教。2002年,出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曾參與李登輝任內成立的「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兩國論的研議者。
許氏任教其間,也曾任多個部會的法規會、訴願委員會、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也參與過一些重要實務案件,1995年,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即擔任釋憲聲請人的訴訟代理人,辯論檢察官羈押權是否違憲;2000年又代表行政院再次於憲法法庭上場,辯論核四停建案,是相當活躍的公法學者。
2003年就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在本次提名大法官中是僅次於許玉秀,年紀第二輕的大法官,從事釋憲實務工作期間,踴躍提出諸多影響深遠的大法官意見書,在任期間從事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事項,迄2011年8月止共計作成解釋122件,提出意見書39件,於2011年9月30日卸任;2011年10月,至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擔任專任教授。於2013年再返回母校臺灣大學擔任專任教授,2016年10月被蔡英文總統提名為司法院長,於立法院備詢時發表「兩岸關係定位是東德、西德關係,特殊國與國關係」理論。10月25日正式獲立法院投票通過出任司法院長,11月1日就任。
現與其妻,台灣繪本作家童嘉瑩及兩女居於台北市。
經歷
- 第11任司法院院長(2016年11月1日-)
提名:蔡英文,前任:賴浩敏 -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6年11月1日-)
-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1986年-1987年)
- 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1987年-1992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1992年-2003年9月30日)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1995年-1998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2003年)
-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03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
-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1年10月1日-2013年1月31日)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3年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榮譽
司法院頒發一等司法獎章(2011年)
著作
- 《法與國家權力》(1999年)
- 《法與國家權力(二)》(2007年)
- 《憲法與法治國行政》(1999年)
- 《地方自治法》(1992年,合著)
- 《兩岸關係法的嘗試與突破》()
- 《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2000年)
- 《Verfassungsrechtliche Schranken der Leistungsgesetzgebung im Sozialstaat》(1986年)
參考文獻
- 《月旦法學雜誌》,第34期,元照出版公司,1998年。
- 《立法院公報》,第5屆第4會期,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