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榮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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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2月13日 (三) 16:37 的最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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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榮璋(英文:Wang, Jung-Chang ,
),臺灣外省人第二代,高雄左營軍眷子弟,基督徒。長期投入社運、關注身心障礙者權利及國家財稅改革等議題,現任中華民國第9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民主進步黨籍),主要推動弱勢權益保障、稅改法案,是身障社福、財政改革、年金改革專業代表。王榮璋亦曾任職於伊甸基金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等。
2003年8月10日,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在泛紫联盟成立記者會上,代表泛紫聯盟朗讀宣言。宣言中痛陳,臺灣社會福利被簡化成「提款機和存摺」的關係,泛蓝與泛绿「為求一時的勝選,多年來輪番典當、出賣國家一切資源,真正的社會安全網無從建立,台灣永續發展的契機已經被短線的選舉再三殲滅」,泛蓝與泛绿「必須善用國會優勢席次或執政資源,在(立法院)下一會期完成社會安全網的建構」[1]。當時兼任泛紫聯盟發言人的王榮璋並說,社運和社福團體仍在集結擴大,對支持傾向也保持彈性;各政黨不要以為泛紫只有檯面上的九個團體,「如果總統候選人及其政黨對我們的訴求沒有回應,聯盟絕對會展現實力」[2]。
2016年6月8日,王榮璋以立法院代表身分兼任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3]
法案
第九屆立委任內主提案並三讀通過之法案: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05.12.09三讀、105.12.28公布、106.12.28施行)
-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7.05.18三讀)將先前對身心障礙者購買壽險的給付限制,限縮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 地政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106.12.29三讀)刪除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條款
- 會計師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105.11.25三讀)刪除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條款
- 立法院組織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105.11.25二讀已議決)要求立法院轉播提供手語及同步聽打
- 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105.11.15三讀)要求行政院正式編製稅式支出報告,並應於網站公開。
- 記帳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105.10.21三讀)刪除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條款
擔任第六屆立委期間主提案並推動完成三讀之法案:
- 《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96.06.05三讀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96.03.02三讀
- 《公益勸募法草案》 95.04.25三讀,名稱為「公益勸募條例」
-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95.04.25三讀
- 《物理治療師法第三十二條修文修正草案》 96.01.09三讀
- 《職能治療師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96.01.05三讀
- 《醫事放射師法第十二條、十六條及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96.01.05三讀
- 《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十七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96.01.05三讀
- 《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 96.01.12三讀
-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修正草案》 96.06.14三讀並更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 《社會工作師法修正草案》 96.12.19三讀
擔任第六屆立委期間協助行政院所提並推動完成三讀之法案: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 94.12.09三讀
- 《人工協助生殖法草案》 96.03.05三讀
-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草案》 96.06.05三讀並更名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國民年金法草案》 96.07.20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