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盈文」:修訂間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無編輯摘要 |
|||
(未顯示同一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 |||
第1行: | 第1行: | ||
'''周盈文''',男,臺灣高等法院 | '''周盈文''',男,法官。 | ||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刑二庭),承辦刑事類貪瀆、原住民族、醫療案件(強制處分)。 | |||
周盈文曾擔任法官受理[[蘇建和]]案、苗栗縣議長[[胡振春]]賄選案、馬英九案。 | |||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妻子[[楊絮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
== 學歷 == | |||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 |||
* 司法官訓練所(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26期 | |||
== 經歷 == | |||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行政庭庭長 | |||
* [[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 | |||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 |||
[[分類:法官]] | [[分類:法官]] | ||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