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顏汝羽 的原始碼
←
顏汝羽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顏汝羽''',女,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2021年1月,新北地檢署女檢察官顏汝羽,多次言行怪異,被函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調查後,認為她在辦理某件竊案時,無視客觀證據存在、又不理會被告說詞,逕行起訴,存有重大辦案瑕疵;另外在某起案件她私下罵律師「真是白目」,違失情節重大。檢評會決議將她送懲戒法院議處。 本案經司改會調查後,初步認定有3起案件有辦案瑕疵。其中一件手機竊案,告訴人證稱黑色iPhone 7 Plus手機遺忘在新北市中和運動中心男廁椅子上,結果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逮捕當時在廁所外徘迴、有竊盜前科的男子,被告供稱當時等候朋友、並使用自己的HTC手機,但顏檢不理會,逕行提起公訴。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看不下去,甚至在判決書上質疑「不正訊問」。另外司改會也接受2名律師申訴,指稱顏檢察官在偵查庭上,漠視偵查證據、開庭時還不時打斷被告委任律師的辯護,甚至當庭直指律師教唆被告說謊,態度十分惡劣。而相關案件經由檢評會調查後,發現她在該起竊案中直接罵被告「我從剛剛就覺得你謊話連篇」、知「若勘驗光碟無你所述四、五個警察圍著,要求你認罪情況,將從重量刑」,意指要另案偵辦被告誣告、偽證罪。另外在某起車禍案件中,顏檢也直接對當事人稱,員警就車禍鑑定當事人可否聲請覆議提供錯誤之資訊,涉有瀆職罪嫌,要求當事人當庭具結,並表示如果是不實指控,恐有涉及誣告、偽證罪嫌。此外顏檢也在臉書上稱律師「真是白目」,文內所提「律師會編劇本給當事人,並且會教他們說詞及排演…」、「某律師白目到…」、「常常喜歡抱怨就讓妳紅」等,帶有嘲諷意味,並暗指某律師會指示教導當事人為不實之陳述。文章還說「以該位律師名字搜尋,其擔任告訴代理人的案件大多不起訴處分,擔任辯護人的案件則常結果為起訴」,檢評會認為這有也有誤導之嫌。最後檢評會認為顏汝羽違失情節重大,決議將她送懲戒法院議處。
返回到「
顏汝羽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