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陳長文 的原始碼
←
陳長文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Infobox_Person | name = 陳長文 |image=Replace_this_image_male.svg |box_width= |occupation= 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執行合夥人律師<br/>政治大學/東吳大學/成功大學法學教授<br/>(義務職)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振興醫院]]董事長 | period = |birth_name= | other_names = Chen Charng-ven(C.V. Chen) | Sex = 男 |birth_date= {{birth date and age|1944|11|18}} |birth_place= {{ROC}}[[雲南省 (中華民國)|雲南省]][[昆明]] |death_date= |death_place= | nationality ={{ROC}} | residence ={{ROC}}[[台北市]] | party = | religion = | spouse = | relatives = |education= *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 * 加拿大[[卑詩大學]]法學碩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 台北市[[建國中學]] | resecrch = 國際法、[[超國界法]]律問題 | 知名作品 = 《天堂不撤守》、《假設的同情》、《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受縛的神龍--太陽花學運後的民主反思》 | influences = [[丘宏達]]、[[辜振甫]]、[[郝柏村]] | past = * 中華民國行政院政務顧問 *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講座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講座 * (義務職)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 *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 (義務職)[[海基會]]首任秘書長 *國防部法律總顧問室總顧問 | title = (大陸)中華司法研究會 特邀顧問 | work = |awards= *1989年中華民國雲麾勳章 *2008年[[台灣法學會]]優秀公益律師獎 *2012年中華民國景星二等勳章 *2014年遠見華人企業領袖高峰會 終身奉獻獎 *2015年真善美傳播貢獻獎 }} '''陳長文'''({{bd|1944年|11月18日}})祖籍[[福建省]][[福州]][[閩侯縣]],生於[[雲南省]][[昆明]],[[中華民國]][[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兼執行長,於政治大學、東吳大學任教。曾任[[海基會]]首任秘書長、[[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ref>[http://csil.org.tw/home/about/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簡介]</ref>、行政院政務顧問、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振興醫院]]董事長。 ==生平== 父親[[陳壽人]]為[[中華民國]]國軍,字其椿,原籍[[福建省]][[福州]][[閩侯縣]],畢業於[[黃埔軍校]]第六期。在[[對日抗戰]]期間,陳長文1944年生於[[雲南省]][[昆明]],於家中排行第四,上有二兄一姐。1949年,其父陳壽人帶著全家隨著國軍來到台灣,同年十月被派往四川,於[[胡宗南]]將軍麾下任第六十九軍[[少將]]參謀長,於[[四川]][[邛崍]]五面山殉職。 陳長文自小在台北市[[南京東路 (台北市)|南京東路]]的[[眷村]]長大。1967年取得[[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1969年取得[[加拿大]][[卑詩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得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法學博士。陳長文長期投入法學教育、法律實務工作。 現任[[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兼執行長、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並為[[國立政治大學]]、[[東吳大學 (台灣)|東吳大學]]兼任教授,另於[[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及[[北京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短暫擔任財經法專題講座、[[浙江大學法學院]]及[[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陳長文主持的[[理律法律事務所]],一直是華人最大的律師事務所。2000年政黨輪替以前,軍眷子弟出身的陳長文,深獲前參謀總長[[郝柏村]]信賴,任國防部法律顧問,參與許多軍方武器重大採購案,包括荷蘭潛艦、[[拉法葉軍購案]]等。 陳長文在理律法律事務所時期曾代表[[西德]]商告[[長榮海運]],由陳長文擔任西德商原告代理人。當時長榮海運請了臺北規模最小的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水扁]]代表被告。最後一審陳水扁贏了陳長文,二審陳長文輸給陳水扁,三審維持原判。陳水扁幫長榮海運省下三千萬元賠償金。<ref>陶五柳,《陳水扁震撼》,臺北:大村文化出版。1994年初版。頁148-149</ref> ==中華民國海軍劍龍計畫案法律顧問團團長<ref>[http://www.diic.com.tw/mag/mag262/262-48.htm 潛進荷蘭-劍龍專案秘辛]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1227081156/http://www.diic.com.tw/mag/mag262/262-48.htm |date=2010-12-27 }}</ref>== *1981年5月6,參與海軍劉和謙主持「劍龍專案」與荷蘭RSV造船公司總裁史蒂克商談簽訂造艦合約。 *1982年12月25,參與劍龍計畫,海軍與荷蘭[[RSV造船公司]]委任法律律師,劍龍建造案得以順利進行。 *1983年5月以後,多次秘密赴荷蘭RSV造船公司,協助海軍潛艦建造停工危機法律事務。精通國際專業法律條文,迫使RSV造船公司履行合約,2艘潛艇得以1987年後陸續返國成軍。獲登入中華民國潛艦之友會名人榜。 *協助成立國防部法律總顧問室,出任總顧問,培育國軍涉外法律人才。 ==海基會秘書長、副董事長== 於[[郝柏村]]擔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長]]期間,陳長文奉派擔任[[海峽交流基金會]]於成立後的首任秘書長,並曾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的身份,赴中國大陸參與兩岸協商,1990年9月簽署「[[金門協議]]」。任職期間曾於1991年4月29日會見[[唐樹備]],5月3日攜同海峽交流基金會訪問團全體成員,副秘書長[[陳榮傑]]及各處處長,拜會中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兆國]],雙方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面,11月7日副董事長陳長文一行在[[中南海]][[紫光閣]]拜會國務院副總理[[吳學謙]]。 ==言論與主張== ===一國良制=== {{main|一國良制}} *陳長文1991年在北京曾以「[[一國良制]]」當面回應中共副總理吳學謙「一國兩制」訴求,他主張「制度比國家更重要」,曾根據此一立場發表多篇時論於台灣報刊。 *2015年1月20日,陳長文於投書《[[聯合報]]》,表示當時新任台北市長之[[柯文哲]]在政黨輪替後對前任執政之國民黨市長任內各大[[BOT模式|BOT]]案件進行弊案清查,其過程未能兼顧法治原則,有如清算大會。<ref>[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10168 陳長文要選北市長?政見是「清查柯文哲」]</ref>。 *2016年7月1日,陳長文投書表示,「我是一個『[[統派]]』,但我這個『統派』,精確的説,是一個『有條件的統派』,或者也可以説是一個『民主統派』,也就是當兩岸政治體制都走向民主、在制度與價值上接近時,我認為,兩岸統一,對兩岸都不是壞事,換言之,這是一種『一國良制』的未來式統一想像。」<ref>{{cite news|title=陳長文/在台灣,統獨有解的一天 | publisher=ETtoday 新聞雲|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701/726776.htm#ixzz4FGomuaJA }}</ref> *2015年9月1日,[[馬政府]]全募兵制跳票,影響兩萬多名的年輕人,陳長文投書媒體,要求馬英九不要再硬拗,應該為跳票道歉<ref>[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3169 「馬友友」也看不下去!陳長文:請馬英九公開向年輕人道歉 ]</ref>。 *2015年11月10日,陳長文投書《[[中國時報]]》,呼籲蔡英文主席與民進黨停止對馬習會的負面言論。他批評蔡英文不但錯過了一個關鍵的歷史契機,被綠色的黨派立場侷限的她,很可能也將一併輸掉,台灣過去7年多來好不容易建立的兩岸成果與和平現狀。<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10000463-260109 陳長文投書》可惜了,蔡英文]</ref>。 *2016年1月11日,陳長文投書《中國時報》,指出國民黨衰敗有4個原因。首先,[[朱立倫]]決策發生失誤(如:[[換柱]]的程序不正義、不分區名單失去理想性)。第二,反中氛圍成為主流,但他認為蔡英文正在向國民黨路線靠攏,「選民平靜下來後,會回頭肯定國民黨」。第三個原因,台灣經濟陷於停滯、貧富差距與高房價的問題讓年輕人失去希望而招引憤怒,未來蔡英文執政後若交不出成績,恐怕也是樓起樓塌。然而,最重要的(第四個)原因是國民黨鄉愿、老化與遲鈍的窘態讓選民倒盡胃口。他認為國民黨[[中國國民黨黨產爭議|黨產歸零]]來得太遲,變成對手政治提款機;且一線政治領袖未能世代交替,宛如「還在歷史蠟像館」。陳長文說,國民黨能否改正第4個因素,「才是有沒有辦法從谷底反彈,浴火重生的關鍵」<ref>[http://history.n.yam.com/yam/politics/20160111/20160111500455.html 國民黨泡沫化?國師陳長文點出藍衰敗4原因]</ref>。 *2016年3月21日,律師陳長文今投書《中國時報》,他認為,既然多數國人決定讓民進黨完全執政,全體國人包括不認同蔡英文政治信仰的朋友,都應給予新政府支持。「鳥瞰總體政局,蔡英文的局勢比馬英九好。民進黨有活力、世代交替,應有足夠機會與實力,不致重演[[林濁水]]筆下的『痛苦執政』。」<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1/820597/ 民進黨完全執政 陳長文籲支持蔡英文]</ref> ==爭議事件== *2012年8月12日,國民黨立法委員[[羅淑蕾]]批評,身兼行政院政務顧問、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又是「國師」,卻幫自己的外商客戶DFS向交通部長[[毛治國]]關說,要求開放在機場設置免稅店提貨區,破壞遊戲規則,質疑有利益衝突。<ref>[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06645]羅淑蕾指控 陳長文涉及關說</ref>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年至1992年在台設廠,違法傾倒一級致癌物,逾千名員工陸續罹患癌症,超過200人死亡。RCA公司關廠後在RCA公司代理人陳長文協助下將在台資產匯出,造成員工訴訟困難。RCA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質疑陳長文違反律師倫理幫助RCA脫產。<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2169 11年司法長征 法院認蓋然性舉證 RCA判賠5.6億 工人遲來的正義]</ref>{{see also|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事件}} ==陳長文條款== *陳長文有個重度腦性麻痺的兒子,為了兒子以及許多有長照需求者的照護問題,於2011年底投書疾呼「外勞看護在台居留期限,甚至可以取消限制。」立法院後來修改《 就業服務法》,將外勞的工作年限從九年延長為十二年,該條文被媒體稱為「陳長文條款」。 *陳長文妻子名下房子因稅捐處誤植一家幽靈眼鏡公司,被稅捐處課錯稅,害他溢繳十五年的房屋稅;他發現後去申訴,稅捐處卻只願意退還五年多課的稅,而非十五年。陳長文告上法院,法院雖判決稅捐處勝訴,但[[財政部]]決定主動提案修法,亦被媒體稱為「陳長文條款」:只要政府機關課錯稅,退稅無年限,並加計利息退還;但若民眾自己多繳稅,稅捐機關仍維持目前只退還五年以內的稅。 ==著作== *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 (2002年、[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CN10002301 2003年])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240009 超國界法律彙編](2002年) *認識超國界法律專文集 (2004年)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306866 假設的同情-兩岸的理性與感性] (2005年)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306866 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法律倫理與理想的重建] (2006年) *企業家跨國財經法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年)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415272 天堂從不曾撤守] (2008年)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53446 愛與正義] (2012年)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54176 受縛的神龍:太陽花學運後的民主反思](2014年) ==參見== *[[一國良制]] *[[超國界法]] *[[多邊公約國內法化暫行條例]] == 參考文獻 == {{reflist}} ==外部連結== *[http://cvchen.com/ 陳長文--愛與正義部落格CVChen.com]{{zh}} *[http://www.csil.org.tw/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zh}} *{{weibo|cvchen|陳長文}} {{唐獎}} {{DEFAULTSORT:Chen陳}} [[Category:陳姓]] [[Category:闽侯人]] [[Category:昆明人]] [[Category:台灣戰後福建移民]] [[Category: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 [[Category: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校友]] [[Category:哈佛法學院校友]] [[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Category: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Category:中華民國律師]] [[Category: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 [[Category:台灣外省人支持統一者]]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模板:Bd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Cite news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Infobox Person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Main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See also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Webarchive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Weibo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Zh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唐獎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到「
陳長文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