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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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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improve|time=2016-06-01T06:11:23+00:00}} {{Infobox officeholder |圖像 = |圖像大小 = |圖像說明 = |職務1 = |就任日期1 = |卸任日期1 = |姓名 = 王又曾 |本名 = |字 = |號 = |其他姓名 = |性別 = 男 |籍貫 =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区]] |出生日期 = {{birth date|df=yes|1927|3|5}} |出生地點 = {{ROC-1912}}[[湖南省]][[長沙市]] |逝世日期 = {{death date and age|df=yes|2016|5|27|1927|3|5}} |逝世地點 = {{USA}}[[加利福尼亞州]][[西柯汶納]] |居處 = |死因 = [[車禍]] |安葬地點 = |政黨 ={{Nonp}} |職業 = |專業 = |父母 = |配偶 = 大房:<BR>二房:陳佩芳<BR>三房:<BR>四房:王金世英 |伴侶 = |子女 = 王令台(長子)<BR>王令一(次子)<BR>王令甫(三子)<BR>王令麟(四子)<BR>王令僑(五子)<BR>王令興(么子)<BR>王令楣(長女)<BR>王令可(么女) |親屬 = |國籍 = {{ROC}} |宗教信仰 = |學歷 = |母校 = |網站 = |簽名 = |別名 = |著作 = }} {{Infobox EPW | educate = * 湖南[[長沙简文中学]]肄業 | past = * [[力霸企業集團]]董事長 * [[中華商業銀行]]董事長 * [[東森寬頻電信公司]]董事長 *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 * [[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 * [[臺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 [[總統府國策顧問]] * 美國[[聖若望大學]]名譽博士 *[[十大通緝經濟罪犯]]要犯 }} '''王又曾'''({{bd|1927年|3月5日|2016年|5月27日|catIdx=W王}}),是一名[[台灣]][[通緝犯]](因死亡已取消通緝),籍貫[[湖南]][[長沙]],曾是台灣[[力霸|力霸企業集團]]的董事長、[[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曾陸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因涉有[[掏空]]、[[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經濟犯罪]],被國民黨開除黨籍,並辭掉總統府國策顧問,逃亡美國。是台灣「十大通緝經濟罪犯要犯」之一。 2016年5月29日在美國遭遇連環追撞車禍身亡<ref>江明晏.[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5305021-1.aspx 王又曾在美車禍逝世友人:王令麟已知道].中央通訊社.2016-05-30</ref><ref>[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1271 前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 驚傳在美車禍身亡].三立新聞網.2016-05-30</ref>,當時王又曾搭乘妻子王金世英開的車,於美國[[10號州際公路]]陷入5輛車連環追撞的車禍中,當場死亡。<ref>[https://tw.news.yahoo.com/%E7%8E%8B%E5%8F%88%E6%9B%BE%E9%81%BA%E9%AB%94%E9%82%84%E6%B2%92%E4%BA%BA%E9%A0%98-%E7%BE%8E%E6%B3%95%E9%86%AB%EF%BC%9A%E7%AD%89%E5%BE%85%E5%AE%B6%E5%B1%AC%E8%99%95%E7%90%86-073638102.html 王又曾遺體還沒人領美法醫:等待家屬處理].2016-06-01</ref> ==生平== ===发迹=== 王又曾1927年出生于[[湖南]][[长沙]],十几岁时投靠舅舅的百货店当学徒。18岁从事[[日用品]]、[[棉纱]]批发。 1949年,王又曾随[[國民黨]]赴台,据传当时已有二百两[[黄金]]的资产。到台后,资助一百两黄金借朋友,用于经营[[毛巾]]生意后由于朋友经营不善倒闭,由王又曾接手。 一般认为,王又曾发迹,是因为结识曾担任过嘉面、力霸公司董事长的[[翁明昌]](即华隆集团董事长[[翁大铭]]的父亲)。 1977年翁明昌猝然去世,当时[[翁大铭]]年仅27岁,因不敌王又曾的势力,失去了力霸及嘉面两家公司的经营权。从此王又曾迅速扩充事业版图,1982年开设力霸百货,1986年成立力霸饭店。1992年政府开放新银行执照,王又曾立刻开设中华银行,接着买下友联产险等金融周边事业。 他隨著國共內戰戰敗的[[中華民國政府]]逃難來到台灣,逐漸在台灣發跡。他曾經開設[[軍中樂園]],投資毛巾廠。在台北創辦[[仙樂斯舞廳]],並與駐唱歌手[[王金世英]](金晶)結婚。曾擔任舞廳同業公會理事長。 王又曾對外自稱力霸集團創辦人(原創辦人是華隆集團[[翁大銘]]之父[[翁明昌]],據傳王又曾靠著舞廳經理長袖善舞的本事進入力霸集團,並趁[[翁明昌]]過世之時,巧取力霸集團經營權。之後[[翁大銘]]努力發展出華隆集團,一度想奪回失去的集團,並上演王子復仇記),旗下有[[紡織]]、流通、[[媒體]]、[[金融]]、[[保險]]、[[飯店]]、[[食品]]、[[百貨]]、[[水泥]]、建設、房仲等產業,是台灣知名的企業家,亦於1990年-2000年間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2000年政黨輪替,王又曾獲聘為[[國策顧問]]。[[陳水扁]]總統任內十一次出訪,他隨行七次。 2007年1月,因力霸集團聲請重整引發金融風波,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夫妻黨籍。<ref>[http://www.epochtimes.com/b5/7/1/11/n1586636.htm 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又曾停止王事展黨權].大紀元台灣.2007-01-11</ref> == 事件 == *'''力霸掏空案''':案发前,王又曾突然以旗下企业的名义向[[中华银行]]贷款8亿元台币,然后又迅速将资金汇出台湾,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怀疑他是有预谋地进行。根据中华民国政府掌握的情况,提供8亿元贷款的是中华银行台北仁爱分行,仁爱分行拨付8亿元后,资金随即被转出。据力霸员工透露,王又曾与第四个妻子的行程安排甚至没有通过公司秘书,显得相当不寻常。而王的儿子王令侨先是表示父母回湖南老家修祖坟养病,后又改口说在上海医院。不过,有上海台商爆料指出,王又曾其实是跑到上海百乐门舞厅逍遥。台商说,他亲眼看见王又曾穿着黑色西装,带着王金世英一起去百乐门,同一些朋友吃吃喝喝很愉快的样子,完全看不出王又曾生病。最新的消息是,王又曾离开上海前往美国,而中华民国政府面发出了追缉。 *2007年1月,王又曾於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後,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正調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於王又曾夫婦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因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已經於2007年1月15日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通緝犯|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遭中華民國外交部撤銷。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將王又曾夫婦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國簽證,因此在洛杉磯遭到美國移民局留置,但在2007年8月台北時間8日早上釋放;王金世英則因擁有美國護照而順利入境美國。<ref>范正祥、楊國文、林慶川、曹郁芬.[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723 王又曾難再進美我爭取遣返].自由電子報.2007-02-03</ref><ref>曹郁芬、陳美伶、楊國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t1.htm 王又曾被拘留美週內決定去留].自由電子報.2007-02-04{{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03010640/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t1.htm |date=2008-04-03 }}</ref> *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107人,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及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王金世英則被求處有期徒刑28年及罰款新台幣7億1千萬元。<ref>[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70309/3303905/ 史上最惡賊寇 王又曾案起訴107人求刑474年].[[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03-09</ref>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ref>[http://tw.news.yahoo.com/5%E5%AD%90%E5%A5%B3%E5%88%91%E6%9C%9F%E9%80%BE71%E5%B9%B4-%E7%8E%8B%E5%8F%88%E6%9B%BE%E5%A4%AB%E5%A9%A6%E5%9C%A8%E7%BE%8E%E9%80%8D%E9%81%99-221022205.html 5子女刑期逾71年王又曾夫婦在美逍遙].2013-08-15{{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817044603/http://tw.news.yahoo.com/5%E5%AD%90%E5%A5%B3%E5%88%91%E6%9C%9F%E9%80%BE71%E5%B9%B4-%E7%8E%8B%E5%8F%88%E6%9B%BE%E5%A4%AB%E5%A9%A6%E5%9C%A8%E7%BE%8E%E9%80%8D%E9%81%99-221022205.html |date=2013-08-17 }}</ref> *2016年5月27日凌晨1時9分,發生5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其中包括王又曾乘坐、由他妻子王金世英駕駛的奧迪(Audi)A8,王又曾當場慘死。屍體在事後被加州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從燒焦的車體殘骸中拖出,死因註明為因車禍劇烈創傷(traumatic injuries)。 == 家族 == 王又曾有四名妻妾,共育有6子、2女,幾乎全數在家族企業內任職並且陸續接棒,除三子外皆被求以重刑,分別為: {| class="wikitable" |- align=center | 配偶 || 子女 || 結果 |- |rowspan="2"|大房:||rowspan="1"| [[王令台]](長子)||rowspan="1"| 判決:判刑20年,併科罰金7億 |- |[[王令甫]](三子自立門戶)||rowspan="1"| 判決:無 |- |rowspan="2"|二房:[[陳佩芳]]||rowspan="1"| [[王令一]](次子,嘉新食品化纖公司)||rowspan="1"| 判決: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億 |- |[[王令麟]](四子,力霸友聯全線,後更名[[東森媒體集團]])||rowspan="1"| 判決: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7億 |- |rowspan="2"|三房:||rowspan="1"| [[王令楣]](長女,[[衣蝶百貨]]、[[台北皇冠飯店]],均已經售出)||rowspan="1"| 判決: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億 |- |[[王令可]](么女,[[中華商銀]],已經被[[匯豐銀行]]購併)||rowspan="1"| 判決: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 |- |rowspan="2"|四房:王金世英(即金晶)||rowspan="1"| [[王令僑]](五子,[[中華商銀]],已經被[[匯豐銀行]]購併)||rowspan="1"| 判決:1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億 |- |[[王令興]](-{么}-子,猿人在線股份有限公司、翊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owspan="1"| 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 |} ==參考資料== {{Reflist}} ==外部連結== [[Category:長沙人|W]] [[Category:王姓|Y又]] [[Category:潛逃出境的台灣通緝犯|W]] [[Category:前中國國民黨黨員|W]] [[Category:台灣戰後湖南移民|W]] [[Category:臺灣車禍身亡者|W]] [[Category:涉有詐騙罪名的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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