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林弘宣 的原始碼
←
林弘宣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林弘宣'''({{bd|1942年||2015年|9月25日|catIdx=L林}}),[[臺灣]][[台中]]人,[[黨外運動]]人士,[[美麗島事件]]受難者,曾任[[陈水扁政府]]的[[国策顾问]]。2015年9月18日,林弘宣被發現昏迷在自家浴室。送醫後,於9月25日凌晨1:38分離世,享壽73歲<ref>{{cite news|url=https://tw.news.yahoo.com/-063225699.html|title=美麗島案「八大寇」之一林弘宣過世 }}</ref>。 ==早年生活== *父親[[林德林]],是[[日本佛教]][[曹洞宗]][[禪師]],引進日本僧侶娶妻之風俗,自稱[[臺灣]]的[[馬丁路德]]。 *[[臺灣大學]][[哲學系]]畢業,曾從事家教和翻譯工作,譯有《瘋子》一書,並服務於兒童福利基金會兼[[新竹中學]]教師。 *1969年考入[[台南神學院]]。 *1977年負笈[[美國]],入[[新澤西州]]諸伍大學攻讀[[神學]]博士學位。 ==黨外運動== 1978年[[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他眼見內外危機中[[臺灣]]可能被[[蔣經國政府|蔣政權]]出賣,毅然決然地放棄學業隻身返台,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並於《[[台灣教會公報]]》擔任編輯,以[[長老教會]]的少壯派[[神職人員]]為對象,進行組織工作<ref>[https://tw.news.yahoo.com/%E7%BE%8E%E9%BA%97%E5%B3%B6%E4%BA%8B%E4%BB%B6%E5%8F%97%E5%88%91%E4%BA%BA%E6%9E%97%E5%BC%98%E5%AE%A3%E4%BB%8A%E6%99%A8%E5%8E%BB%E4%B8%96-121800363.html 美麗島事件受刑人林弘宣今晨去世]</ref>,並積極參與[[黨外運動]]。 ==美麗島事件== 1979年,林弘宣任《[[美麗島雜誌]]》服務處總幹事。“[[美麗島事件]]”後,林弘宣與[[呂秀蓮]]、[[施明德]]、[[黃信介]]、[[林義雄]]、[[姚嘉文]]、[[陳菊]]、[[張俊宏]]合稱「八大寇」被依[[叛亂罪]]提起公訴,林弘宣當時的辯護律師為[[張俊雄]]、[[李勝雄]],最後林弘宣被判處12年徒刑。1986年,林弘宣因為罹患[[淋巴癌]]而獲得[[假釋]]就醫出獄;出獄後沒有像其他美麗島受難者一樣走向政治路,而是隱居在[[屏東縣]][[內埔鄉]][[客家莊]],平時靠著翻譯書籍為生,過著粗茶淡飯的日子<ref>「國策顧問林弘宣:民主提升 法治需齊頭並進」,2005年7月19日,《[[中國時報]]》</ref>。 ==政治生涯== 林弘宣曾受[[民進黨]]主席[[江鵬堅]]邀請,擔任民進黨仲裁委員(不需具備黨員身份)兩年;[[新潮流系]]大老[[邱義仁]]也曾邀請林弘宣加入民進黨,不過林弘宣因為對政治沒有企圖心,始終未加入民進黨<ref>{{cite news|url=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07/20/07.55.36/|title=國策顧問林弘宣:民主提升 法治需齊頭並進 }}</ref><ref>「林弘宣獲聘國策顧問」,2005年7月20日,《中國時報》</ref>。1992年,林弘宣以無黨籍身分投入[[高雄市]]南區[[立委]]選舉,由於嚴重威脅民進黨籍候選人[[黃昭輝]]的選情,經過各方有力人士勸說而退選。2000年3月,林弘宣於媒體上刊登巨幅廣告,於[[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總統選舉]]支持[[中國國民黨]]籍候選人[[連戰]],引起昔日的黨外運動戰友一片錯愕、甚至質疑廣告費用的來源<ref>[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vote2000/main/89031142.htm 「平面廣告掀波瀾 扁營斥黑函」]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40605154340/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vote2000/main/89031142.htm |date=2004-06-05 }},2000年3月11日,《中國時報》</ref>。 2005年7月,林弘宣接受當時[[中華民國總統|總統]][[陳水扁]]聘請,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府|總統府]]有給職[[國策顧問]]<ref>「美麗島事件受難者 獲聘國策顧問」,2005年7月20日,《[[聯合報]]》</ref>。 ==[[美麗島大審]]林弘宣的最後陳述== 昨天有一位[[辯護人]]說:「類似高雄事件而以叛亂罪名起訴,古今中外,史無前例。」[[被告]]不同意這個說詞。 我請這位辯護人不要忘記大約在一千九百八十年前,誕生在[[羅馬帝國]][[殖民地]][[猶太省]]的[[耶穌]]在他卅三歲時,因為傳揚愛心、和平、正義、寬恕等福音,而被他同胞中的政治[[宗教領袖]]們以涉嫌叛亂抓起來、並提起[[公訴]],控告耶穌意圖領導猶太群眾推翻羅馬帝國。當時官派的猶太省省主席[[彼拉多]]公開審判耶穌,但查不出任何犯罪事實和證據,於是把耶穌又交還給那些控告人自行處理。結果,近乎兩千年來被全世界基督教徒所尊敬為[[救世主]]的耶穌,被他的同胞以[[莫須有]]的叛亂罪名處以[[十字架]]的死刑。 我舉這件影響[[人類]]歷史最深遠的判例,其目的只是要引出耶穌臨死之前所說的一句千古名言,耶穌活生生被釘在十字架上,他的鮮血一滴滴的流著;他非但沒有懷恨任何人,他反而大聲疾呼地說:「我的父,我的上帝,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做的。」被告此刻的心境跟我主耶穌臨死前很接近。我不懷恨非法抓我、侮辱折磨我的治安人員,以及背後主使他們知此去做的任何人。 我懇求[[上帝]]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做的,我也求上帝安慰一切因本案而正在受苦受難的共同被告及其家人親屬、朋友以及海內外同胞,我同時也求上帝原諒我的一切過錯。 最後我求主賜給代表[[國家]]執法的庭上在決定判決的關鍵,能夠有[[聖靈]]的感動;完全寬恕一切共同被告,並釋放所有因本案而拘押的人。讓我們 的政府最高首長[[蔣經國]]先生在高雄事件發生後所一再聲明「決心實行民主 ,絕對不走軍事統治」的國策得以彰顯,於是全國百姓耳目一新,從前只是風聞政府一再決心實行民主,如今是親眼從本案看到了,這是我日以繼夜所求、所思的夢;而我相信我的夢會實現,而且會很快實現。 藉此機會;我並向所有辯護人、庭上、所有工作人員以及所有旁聽人士,在這些日子來的辛苦、努力、服務和關懷表示由衷的感激和謝意。<ref>{{cite news|url=http://www.fhl.net/21/2k0116-2.htm|title=在網路民主時代悲情交會的美麗島與仙那度 }}</ref> ==政治觀點== 林弘宣認為,民主是擋不住的潮流,台灣一定會往[[民主]]的路走;只是一票一票投出來的民主,也是很粗俗的;台灣民主剛起步,在選舉制度等各面都需要提升品質。 他也認為,台灣[[法治]]還不夠成熟;徒有民主,無法治,只是[[暴民政治]];台灣法治需與民主進展齊頭並進。同時政治並非整個社會重心,不應該整天拚[[選舉]],文學藝術調冶也很重要。 ==評價== [[李敖]]認為,林弘宣才是真正的美麗島事件的英雄,但他努力的成果被陳水扁等美麗島律師偷走了、掠奪了、搶走了。結果呢,雖然他坐了牢,他整個的努力都泡湯了。<ref>{{cite news|url=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07/20/12.37.12/index.php?page=2|title=我所知道的林黎琤和林弘宣(二) }}</ref> 妻子[[林黎琤]]說,林弘宣不善言語,講話很硬,但心地卻很柔軟,經常惦念著一些受苦的朋友或陌生人,甚至會為這些受苦的人或台灣同胞,徹夜流淚禱告。 ==家族== 父 [[林德林]];母 張素瓊。妻 林黎琤。 ==註釋== {{reflist|2}} {{台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 [[Category:台灣牧師|L林]] [[Category:台灣翻譯家]] [[Category: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L林]] [[Category:美麗島事件受難者]] [[Category: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校友|L林]] [[Category:台中市人|L林]] [[Category:林姓|H弘]]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模板:Bd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Cite news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Webarchive
(
檢視原始碼
)
模板:台灣社會運動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到「
林弘宣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