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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與夫婿陳俊良(已改姓氏為藍俊良)涉貪案,一審重判16年,今天下午5點二審宣判,高雄高分院審結改判林亞蒓8年6月、褫奪公權5年,丈夫藍俊良改判7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不法所得全數沒收,全案仍可再上訴。 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涉貪遭判刑。(資料照) 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涉貪遭判刑。(資料照) 全案檢方起訴指2003年起,陳俊良陸續擔任屏東市親子文化服務協會等5個協會的總幹事,2014年底屏東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邱名璋指控國民黨候選人林亞蒓,於擔任屏東縣議員任內,涉嫌利用5個社團向縣府申請經費,而這些社團地址多設在林的住家,電話幾乎是同一支,懷疑林拿公款「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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