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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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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AM | name = 周伯倫 | image = | order= {{ROC}}第5屆[[立法委員]] | term_start= 2002年2月1日 | term_end= 2003年1月30日 | constituency= 臺北縣第一選舉區 | sex = 男 | birth_date = {{Birth date and age|1954|11|13}} | birth_place = {{TWN}}[[台北縣]]<ref>[https://www.ruifang.ntpc.gov.tw/archive/file/%E4%BA%BA%E7%89%A9%E7%AF%87.pdf 瑞芳區公所地方人物介紹]</ref><ref>[http://ebulletin.cec.gov.tw/%E9%81%B8%E8%88%89/%E7%AB%8B%E6%B3%95%E5%A7%94%E5%93%A1/090%E5%B9%B4%E7%AC%AC5%E5%B1%86/01%E5%8D%80%E5%9F%9F/07%E8%87%BA%E5%8C%97%E7%B8%A3/%E8%87%BA%E5%8C%97%E7%B8%A3%E7%AB%8B%E5%A7%94%E9%81%B8%E8%88%89%E7%AC%AC1%E9%81%B8%E5%8D%80.pdf 第5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北縣第1選區選舉公報]</ref> | death_date = | death_place = | nationality = {{ROC}} | party = {{DPP}} | spouse = | educate = | alma_mater = }} {{Infobox EPW | educate =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br><span style="color: blue;">(1982年)</span> | past = *黨外編輯作家 *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總幹事 *陳水扁助理<br><span style="color: blue;">(1982年-1985年)</span> *方素敏(林義雄妻)競選立委副總幹事 *吳淑珍(陳水扁妻)競選立委總幹事 *臺北市議會(第五屆)議員<br><span style="color: blue;">(1987年-)</span> *臺北市議會(第六屆)議員-1992 *民主進步黨(第六屆)中央常務委員 *民主進步黨(第七屆)中央常務委員 *立法院(第二屆)委員<br><span style="color: blue;">(1993年-1996年)</span> *立法院(第三屆)委員<br><span style="color: blue;">(1996年-1999年)</span> *立法院(第四屆)委員<br><span style="color: blue;">(1999年-2002年)</span> *立法院(第五屆)委員<br><span style="color: blue;">(2002年-2003年)</span> *民主進步黨(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 *民主進步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 *民主進步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 *民主進步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立法院第二屆第六會期)幹事長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立法院第三屆第六會期)幹事長 }} '''周伯倫'''({{bd|1954年|11月13日|catIdx=C}}),[[臺灣]]政治人物,前[[立法委員]]、[[臺北市]][[市議員]],曾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在黨內有「智多星」之稱,作風激進,言辭辛辣,社會評價兩極。 周伯倫從[[陳水扁]]擔任立法委員時期即有深交,自稱「阿扁的師弟」、「最了解阿扁的人」,被視為陳水扁在黨內的嫡系人馬。2003年因榮星花園弊案入獄,2005年假釋後便淡出政壇。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所以,雖然周伯倫被判決六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但即便服刑完畢,仍然一輩子都不能再參選。因為,他們被判決的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等於是政治死刑而非淡出政壇。 ==榮星花園弊案== 1988年,周伯倫擔任[[臺北市議會]]第五屆議員期間,在台北市議會工務審查委員會中,身為正副召集人的周伯倫跟[[陳俊源]]強烈反對[[榮星花園]]投資開發案。後來[[僑福建設 (臺灣)|僑福建設]]董事長[[黃週旋]]送上[[新台幣]]1,600萬元,作為兩人不再反對的交換條件。 法院判決書指出,同為臺北市議員的周伯倫、陳俊源身為台北市議會工務審查委員會召集人和副召集人,對台北市政府的預算、決算、議案及市府首長官員政策有發言質詢權,卻藉機對榮星案提出四項附帶決議,杯葛榮星案過關,再向黃週旋索取新台幣1600萬元賄款。黃週旋為求榮星案順利過關,遂交付新台幣1600萬元給周伯倫,再由周伯倫朋分新台幣700萬元給陳俊源,周、陳允諾不再質詢反對榮星案;後因臺北市議員[[陳勝宏]]質詢榮星案有弊端,周伯倫為掩飾犯行,以利陽公司[[副董事長]]名義,偽簽買賣新台幣5億3000多萬元預拌[[混凝土]]合約,預收新台幣1600萬元訂金企圖脫罪。 案件纏訟14年,從1989年[[台北地院]]判刑3年到[[台灣高等法院]]變更為《[[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至更四審,一共6次判決,周伯倫全都被判有罪,最後於2003年1月判決周伯倫[[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陳俊源則是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4個月定讞<ref>[http://old.ltn.com.tw/2002/new/aug/21/today-c6.htm/ 榮星弊案更四審 周伯倫判6年]{{Dead link|date=2018年9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2-08-21</ref><ref>[http://old.ltn.com.tw/2003/new/jan/30/today-t2.htm/ 榮星案定讞 周伯倫判6年 喪失立委資格]{{Dead link|date=2018年9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3-01-30</ref>,於2005年假釋出獄。兩人於此案判決確定後,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曾犯貪汙罪,經判刑確定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榮星案宣判記=== {| class="wikitable" |- ! 日期 !! 事件 !! 備註 |- | 78.3.18 || 台北地檢處宣布結案,共有七名市議員、六名市府官員、四名商人被依受賄、圖利、洩密罪提起公訴。 || 送錢打點市議員的黃週旋,不在起訴之列。 |- | 78.7.06 ||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受賄罪,周伯倫判刑九年,褫奪公權六年;陳俊源判八年,褫奪公權五年;周陳阿春判三年半,褫奪公權三年。 || 其餘十四名被告全部無罪。 |- | 79.3.02 ||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周伯倫減為八年,褫奪公權五年;陳俊源減為七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 || 無罪的被告增加一人:市議員周陳阿春。 |- | 80.2.12 || 台灣高院更一審判決:周伯倫刑期再減為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個四月;陳俊源刑期減為四年八個月,褫奪公權二年八個月。之前改判無罪的周陳阿春,這一次被判刑二年四個月,褫奪公權二年。 || - |- | 82.6.09 || 台灣高院更二審判決:除周伯倫維持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四個月外,其餘被告皆無罪。 || - |- | 88.8.03 || 台灣高院更三審判決:周伯倫被判刑九年,褫奪公權六年;陳俊源判刑七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五年。但他們被控的罪名由原本的受賄罪改為圖利罪。 || 依《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1/3。 |- | 91.8.20 || 台灣高院更四審判決:維持更三審判決。周伯倫判刑六年、褫奪公權四年;陳俊源判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四個月。 || - |- | 92.1.29 || 最高法院終審判決:維持更三審、更四審判決 || - |- |} ==进逼钱穆搬家== 1990年6月1日,[[钱穆]]不满当时身为台北市议员周伯伦指控他霸占政府建筑物,以九十六岁高龄之身毅然搬离[[素书楼]],却因此心情不畅,3个月后逝世,年96歲。此事引發許多爭議,周伯倫強硬的態度挨批「不通人情」。 ==服刑== 2003年2月17日,周伯倫在眾多好友與支持者的送別下向[[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報到服刑,時值[[陳水扁]]擔任總統,自嘲「從容作[[陳水扁|扁]]囚」。2005年,周伯倫獲[[假釋]]出獄,淡出政壇。2007年10月,周伯倫出席[[竹聯幫]]第一任幫主[[陳啟禮]]的[[告別式]]。 ==娶媳== 2014年1月10日,因兒子周秉宏迎娶新娘,邀請立法院長[[王金平]]擔任證婚人,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擔任男方介紹人、新北巿長[[朱立倫]]擔任女方介紹人。媒體喻為『英倫另類同台』。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H7q3n_J2A {{中華民國第二屆立法委員}} {{中華民國第三屆立法委員}} {{中華民國第四屆立法委員}} {{中華民國第五屆立法委員}} [[Category:第2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3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4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5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C]] [[Category:第5屆臺北市議員|C]] [[Category:第6屆臺北市議員|C]] [[Category:民主進步黨黨員|C]] [[Category:東吳大學校友|C]] [[Category:臺灣貪污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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