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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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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ource}} {{Infobox criminal | subject_name = 陳進興 | image_name = | image_size = | image_alt = | image_caption = | birth_name = | birth_date = {{birth date|df=yes|1958|1|1}} | birth_place = {{ROC}}[[臺灣省]][[臺北縣]][[三重市]] | death_date = {{death date and age|df=yes|1999|10|6|1958|1|1}} | death_place = {{ROC}}[[臺灣省]][[臺北縣]][[土城市]] [[台北看守所]] | nationality = {{ROC}} | cause = | alias = 阿進仔 | motive = | charge = 擄人勒贖殺人罪、強姦殺人罪、強姦罪、殺人罪 | conviction = 擄人勒贖殺人罪、強姦殺人罪、強姦罪、殺人罪 | penalty = [[死刑]] | status = | occupation = | spouse = [[張素貞]] | parents = | children = 兩子 }} '''陳進興'''{{BD|1958年|1月1日|1999年|10月6日}},綽號'''阿進仔''',[[台北縣]][[三重市]]人,中華民國重大罪犯;在1997年間犯下多起[[綁架]]、[[殺人]]、[[人質]]挾持、[[強盜]]及[[性侵害]]案件,包括[[白曉燕命案]]、[[方保芳外科診所命案]]、[[南非武官挾持事件]]。其中以與[[林春生]]與[[高天民]]一同犯下的[[白曉燕命案]]最為著名。1999年10月6日遭[[槍決]]伏法,得年41歲。 ==早年(1958-1976)== 1958年,陳進興出生於[[臺北縣]](現[[新北市]])[[三重市]]。幼年搬至[[臺北市]][[萬華區]]隨外祖母居住;1964年就讀於[[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雖然功課尚可,但時常犯下[[偷竊]]、[[校園霸凌|欺凌]]等事件;因而外祖母與母親商量搬遷事宜,希望換一個新環境。1969年,陳進興的母親將他的戶籍遷入其幫傭住處。 1970年小學畢業,就讀[[臺北市立大同國民中學]],在校數度觸犯校規,一年後輟學;從事建築泥水工作的王姓男子成為其繼父,王姓繼父為了改變陳進興暴戾性格,讓其成為[[寺廟]]美工裝飾[[學徒]]。 1972年11月5日,陳進興在隨繼父工作時偷竊[[電熱器]]被查獲,[[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交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陳進興仍有[[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紀錄;由於數度違反保護管束規定,被少年法庭加重,裁定[[感化教育]]。 1973年10月7日,陳進興在三重持刀刺傷國中同學,原因是「看對方不順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個月。服刑完畢,繼父仍攜其於身邊做工。 ==犯案入獄(1976-1988)== 1976年11月16日,陳進興因侵入民宅[[強盜]],判刑15年。1979年8月25日,又因企圖[[逃獄]],加判刑一年。 在犯下1997年的多起重大案件前,1981年自[[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海軍陸戰隊]]退伍後,陳進興就曾因其他案件入[[綠島]]管訓,並因1988年[[中華民國總統|總統]][[蔣經國]]病逝而[[減刑]]<ref>[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84&lctl=view&itemid=4208&ctid=96&q= 制定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ref>出獄。1988年,陳進興出獄時外祖母病逝,繼父亦臥病不久即離世。 ==犯下重案(1997)== {{main|白曉燕命案}} 1997年4月14日,陳進興與林春生、高天民合夥,綁架臺灣知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並要求贖款500萬[[美元]]。白曉燕的[[屍體]]在4月28日被發現,經法官檢驗判定死因為顱內出血、內臟破裂,且曾於死前遭[[性侵]]。 6月6日,又綁架[[臺北縣議會]]議員[[蔡明堂]]。 8月8日,再度綁架一名[[北投區|北投]]陳姓商人。 8月19日,林春生與高天民在[[臺北市]][[中山區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與警方展開槍戰;警員[[曹立民]][[殉職]],高天民逃逸,林春生於槍戰中[[飲彈]][[自盡]]。 {{main|方保芳外科診所命案}} 10月23日,陳進興與高天民侵入[[整形外科]]醫師[[方保芳]]位於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的[[診所]],並強迫方保芳為其[[整形]]。事後,陳進興與高天民殺害方保芳夫婦,陳進興並[[姦殺]][[護士]]鄭文喻。 11月17日,高天民到臺北市[[北投石牌|石牌]][[買春]],遭到民眾認出並報案,隨即於圍捕行動中[[自殺]]身亡。 {{main|南非武官挾持事件}} 11月18日,陳進興在臺北市[[天母]]一帶出沒,至行義路將南非大使館武官{{Link-en|卓懋祺|Edward McGill Alexander}}上校及其家人{{Link-en|南非武官官邸人質挾持事件|Alexander family hostage crisis|挾為人質}},並在[[官邸]]與警察[[對峙]]。[[聯合報]]記者張宗智首先打電話進官邸訪問陳進興,之後包括[[臺視]]主播[[戴忠仁]]、[[TVBS]]、[[中視]]、[[東森]]、[[超視]]、[[法新社]]等國內外十餘家[[新聞]]媒體相繼搶線撥打電話訪問。透過電視台直播,全國觀眾直接聽到陳進興的聲音,談著他犯案的心路歷程,成為臺灣電視史上的奇觀;各電視台為了佔線而與他持續通話,例如中視當班主播[[王育誠]]就直言問陳進興:「你什麼時候要自殺?」,另一位中視當班主播[[周慧婷]]則要求他在電話裡唱「[[兩隻老虎]]」給孩子聽;[[李濤 (台灣)|李濤]]甚至當場公佈白冰冰家裡的電話號碼,並要求他撥打。陳進興在受訪過程中一度動怒,大罵三字經。此舉造成該電話線路持續占線至次日清晨五點,嚴重影響警方預定的清晨談判計畫。最後,他在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侯友宜及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監察委員葉耀鵬談判溝通後談判之後宣佈投降。 落網後,檢警發現陳進興於逃亡期間曾多次潛入[[大台北地區]]民宅[[竊盜]]或[[強盜]],並伺機[[強姦]]屋內婦女。除多次在被害人家人或男友面前強姦被害人外,還曾同時強姦一對母女,至少有19名婦女受害;年紀最長的受害人已超過60歲,但年齡最小的受害人卻只有13歲。 == 審判處決(1998-1999) ==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今日[[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進興五個[[死刑]]與兩個[[無期徒刑]];12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三個死刑確定,依法已可立即槍斃,但因檢警考量白曉燕命案尚有共犯等細節待釐清,或是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及[[懲治盜匪條例]]存廢爭議等因素。 1998年11月5日,陳進興在獄中歸信[[基督教]],由[[黃明鎮]][[牧師]]帶領[[受洗]]。 1999年10月6日,[[法務部]]部長[[葉金鳳]]方批准陳進興的死刑執行令,同日晚間於[[土城看守所]]執行[[槍決]],時年41歲。 ==相關著作== *《罪人的遺書》,陳進興,[[新新聞文化]],1999年10月1日。ISBN 957830658X ==延伸閱讀== *《真愛:南非武官&陳進興的故事》,卓懋祺,文經社,2001年3月19日。ISBN 9789576632976 *《人質、謊言、錄音帶:謝長廷目擊圍捕陳進興現場》,洪毓勳、游佩瑛,新自然主義,1998年2月15日。ISBN 9576962692 ==参考文献== {{Reflist}} ==相關節目== *[[三立新聞台]]《[[福爾摩沙事件簿]]》- [[陳雅琳]]報告 第八集 *[[國家地理頻道]]在2008年的《異鄉歷劫》(Banged Up Abroad)第3季其中一集,以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官邸事件為主題。 ==外部連結== *陳劍志,[http://atj.yam.org.tw/mw0388.htm 食人魚、傳聲筒還是狗仔隊? - 陳進興綁架媒體 媒體綁架民眾] ==參見== *[[臺灣死刑犯列表]] {{DEFAULTSORT:Chen陳}} [[Category:被槍決的台灣人]] [[Category:被處決的台灣人]] [[Category:三重人]] [[Category:陳姓|J進]] [[Category:台灣罪犯]] [[Category:罪犯英雄化|C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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