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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卿彥'''(1939年3月13日),男,生於新北市,無黨籍,新北市立委候選人。 == 學歷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 經歷 == * 企元貿易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會員代表 * 三重扶輪社理事、蘆洲扶輪社創社社長 * 二二八基金會特優研究生獎(臺大博士班) * 新北市〈縣〉進出口公會常務理事 == 選舉經歷 == {{選舉資料候選人|蘇卿彥}} === [[2019年立法委員補選]](?當選) === 2019年以無黨籍參選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選區為新北市第3選舉區(三重區二重里等103里),?當選。在選舉中提出的政見如下{{選舉公報}}。 <small> 人民也在審判司法—根據報載,中正大學調查,105年民眾對法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竟高達84.4百分比,這可看出人民亟需司法改革的急迫性和必要性: 1、立法對關說者處妨害司法公正罪。政治關說是防貪重大的漏洞,應立法防止。目前台灣的政治制度,提供了肅貪的保護傘,或也可以說形成了防貪最大的漏洞。在藍綠勢力㴰長懸殊,制衡機制快速㴰退的氛圍下,若妨害司法公正罪仍不入法,法官、檢察官將更難心無旁騖,公正辦案。 2、應加重詐欺刑責,根據資料:德國在詐欺罪情節嚴重侭處六月以上十年以下自由刑、日本十年以下徒刑、奧地利案情嚴重侭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自由刑,反觀我國刑度五年以下,且可易科罰金,我國不僅刑度低,且可易科罰金,因此詐欺已國際化,應予提高刑度加強防止。 3、檢察實務自行創造出他字案簽䳸之手段,既於法無據,當事人也無從對之提起救濟,顯已違背憲法第十六條人民有訴訟之權,這種司法侵犯立法權必須立法阻止。 4、上訴最高民事法院、最高刑事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刑事交付審判及自訴等,應委任律師行之,前揭係剝奪人民訴訟權,違背憲法第十六條人民有訴訟之權。近一二十年台灣的大學如雨後春筍般,很多大學設有法律系,學法律專精的不少,如果專精法律也應委任律師,讓人民有被剝奪之感,亦危違背憲法之保障。 5、公開不起訴書:依目前法律高檢会駁回再議後,若告訴人不再尋求法院救濟,案件也就從此終結,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即具有類似定讞判決般的實體確定力。但是,῀若案件無被害人的犯罪,違害公益性之案件,則無人可以監督,因此,這部分的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爲了得到人民信任,應是如同判決般地公諸於網路。 </small> {{2019年立法委員補選新北市第3選舉區}} ===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未當選) === 2016年以無黨籍參選第9屆立法委員,選區為新北市第3選舉區,未能當選。在選舉中提出的政見如下{{選舉公報}}。 一、保護地球人人有責,建設臺灣綠能新世界。 二、強化臺灣經濟,治標治本雙法齊下,提高就業及待遇。 三、加強青年學生暨在職人員,留學先進國家,強化國際競爭力。例如近年來留美學生每況愈下是一大隱憂。 四、卿彥之三大信念:1想像力、2積極、3超越。有想像力才能創新。積極才有效率。超越才有競爭優勢。但都需要時間錘鍊與沉澱。 上述與各位鄉親共勉之。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3選舉區}} == 相關信息 == * 企元貿易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卿彥擔任董事長(統一編號:33728235,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集成路30號1樓,設立日期:1973年9月22日,董事長:蘇卿彥,董事:蘇欣貞、蘇慶元,監察人:蘇吳信美)<ref>[https://opengovtw.com/ban/33728235 臺灣開放政府資料]</ref> == 外部連結 == == 參考資料 ==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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