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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豫平,男,陸軍花防部前少將參謀長。 陸軍花防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因加菜金2880元被判貪汙罪,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4年,從2015年案發開始至今薪水全部追回,也無終身俸。2022年3月8日,立委[[管碧玲]]批評,這樣的判決不符比例原則,前立委[[林益世]]貪6300萬,迴避收賄罪,改判4年10個月;但韓豫平的2880元,沒有貪一毛錢,只是預算科目不對卻判4年6個月,「司法怎麼了?」管碧玲指出,漢光演習後長官設宴部屬,適逢軍眷前來探視並一同出席餐會,是人之常情、長官允許共同出席,是公序良俗的一部分。軍人須配合演習等任務,犧牲與眷屬相處的時間,軍眷應該被視為國軍大家庭的一份子,但本案卻因公序良俗行為被判罪,並不合理。管碧玲強調,預算法第62條雖規定各機關經費科目間不得流用,但主計跟審計單位均表示,各機關偶有流用不當情形,過去均以行政瑕疵進行糾正,沒有移送法辦,且預算法該條文也沒有罰則。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2015年因演習表現優異,獲陸軍司令部核發2萬元加菜金,同年7月時任花防部中將指揮官[[劉得金]]知悉下屬政戰主任[[郭守寓]]的妻子和2兒子來花蓮玩,宴請郭家4口在海鮮餐廳吃飯,少將參謀長韓豫平作陪,事後韓男將6人全部餐費5760元以加菜金名目核銷,但依人頭比例其中2880元應是郭男3名家人吃掉的,不能用部隊加菜金報銷,韓男觸犯現役軍人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最高法院今判他4年6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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